一、目的
為了預防施工現場突然停水、停電,施工過程中挖斷水電、煤氣管線等市政或電信設施,施工過程中挖出文物等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害,保證上述情況情況發生后,搶險工作及時有序。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預案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工程項目的自援自救;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當地社會資源的救助。
三、組織機構
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項目經理統一領導下,由工地辦公室、安全部與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展開。
四、 救援小組職責
建設工程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20、企業救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既為臨時救援組長。
現場搶救組職責:采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醫療救治組職責:對搶救出的傷員,視情況采取急救處置措施,盡快送醫院搶救。
后勤服務組職責:負責交通車輛的調配,緊急救援物資的征集及人員的餐飲供應。
保安組職責:負責工地的安全保衛,支援其他搶救組的工作,保護現場。
五、救援器材
(一)、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二)、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
(三)、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四)、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五)、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面包車,該車輪值班時不得跑長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