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批計劃及貫徹落實
救護隊接到礦井進行啟封火區的計劃后,分管技術的隊長必須認真審批、簽字,工程技術人員根據此計劃編制救護隊自己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參加啟封火區的小隊認真進行學習,學習完畢后,在行動計劃上簽字。
二、出動力量:兩個小隊
三、到達礦井
領隊指揮員應立即到指揮部報到,向指揮部匯報出動人員力量等情況,詳細了解啟封火區前礦方的準備工作情況,如回風測的停電撤人情況,風機的安裝是否到位,重新封閉的材料是否準備好等,小隊要作好戰前檢查,攜帶裝備準備下井。
四、? 啟封條件
封閉的火區,只有經取樣化驗分析證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方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才準啟封:①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空氣溫度相同;②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以下;③火區內空氣中不含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濃度在封閉期間內逐漸下降,并穩定在0.001%以下;④火區的出水溫度低于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⑤上述四項指標持續穩定的時間不得少于1個月。
五、啟封火區的方法
1、通風啟封火區法:
此方法主要用于回采工作面和有進回風道兩處密閉的地點,但必須先啟封回風側密閉,后啟封進風側密閉。首先打開一個出風側防火墻(由孔擴大),過一段時間打開進風側防火墻。排放有害氣體一段時間無異常,打開其余防爆墻,短期內采取強力通風,人員撤退,待1-2小時再進入火區進行恢復工作。
采用此方法的條件是:確信火區已徹底熄滅,啟封后復燃的可能性較小,或者火區面積不大。
2、鎖風啟封火區法
鎖風是礦山救護隊在啟封煤礦井下火區或滅火時,在鎖住風流(即阻止空氣流動)的情況下,開展救護工作的一項技術,用以防止供風后火區復燃、爆炸和火勢迅速蔓延。鎖風啟封火區法是先在火區進風側原防火密閉墻外5~6米處,構筑帶風門的臨時木板密閉墻,救護隊員佩用呼吸器由風門進入,進入后關閉風門,打開原防火密閉墻,到火區進行偵察,情況允許時,即在適當地點再構筑一道帶門的臨時木板密閉,然后打開后面的臨時密閉,利用局扇將這一段瓦斯排除,如此分段逐漸接近火源。當確認火區徹底熄滅后,最后打開回風側防火墻。
本方法適用于火區范圍大,難以確定火源是否完全熄滅,或適用于高瓦斯涌出火區防止瓦斯爆炸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