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治提升運輸事故安全技術措施
(一)防治提升事故的主要措施
1、每天必須檢查提升鋼絲繩、絞車、連接裝置、過卷裝置、制動閘和自動保險裝置等,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2、鋼絲繩頭必須纏接并用卡繩裝置,繩孔不得有稅利的邊緣,綱絲繩的彎曲不得形成銳角。
3、提升絞車安設后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2006版)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下部車場設有信號和躲避硐室,上部車場設置阻車器。阻車器平時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采區運輸、材料上山必須設置躲避硐及防跑車裝置,井巷相交地點須設置路標,安全出口須經常清理和維護。
5、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
②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輛或區段的阻車器。
③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
④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
⑤在變坡點下方略大于一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接的車輛繼續往下跑車的擋車欄。
⑥在各車場安設甩車時能發出警號的信號裝置。
⑦上述擋車裝置必須經常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兼作行駛人車的傾斜井巷,提升人員時,傾斜井巷中的擋車器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是常開狀態,并可靠地鎖住。
6、提升裝置必須有聲光兼備的信號裝置。井底車場和井口之間,井口和絞車房之間除有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直通電話。
7、嚴禁蹬鉤和礦車內乘人。行車時,應發出聲光警示信號嚴禁行人。
8、有提升裝置的斜巷,堅持“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原則。
9、提升鋼絲繩應按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