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講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煙花爆竹的概念
1、煙花爆竹是由氧化劑與還原劑等組成的煙火藥為原料制成的傳統工藝品,通過著火源作用燃燒(爆炸)并伴有聲、光、色、煙、霧等效果的娛樂產品,同時又是易燃易爆的危險品。
2、煙花爆竹根據燃放方法、燃放效果、產品結構和制作工藝一般分為煙花與爆竹兩大類:
煙花是指燃放時能形成色彩、圖案、產生音響效果,以視覺效果為主的產品;
爆竹是指燃放時煙花藥燃燒爆破紙筒殼并能產生爆音、閃光等效果,以聽覺效果為主的產品。
二、煙花爆竹產品的分類與分級
1、煙花爆竹產品的分類:
根據煙花爆竹的產品結構和燃放后的運動形式,可將煙花爆竹產品分為14類
⑴噴花類。燃放時以噴射火苗、火星火花為主的產品。根據不同的噴放形式可分為:地面噴花、手持噴花、插地噴花、水面噴花四種。
⑵旋轉類。燃放時利用煙火藥燃燒時產生的火焰和氣體,從噴口噴出,推動煙花自身旋轉但不升空的產品。根據不同的旋轉方式可分為地面或水面旋轉煙花、線吊旋轉煙花、手持旋轉煙花、固定旋轉煙花四種。
⑶升空類。燃放時主體由定向器定向升空的產品。
⑷旋轉升空類。燃放時自身旋轉升空的產品。根據不同的升空方式可以分為噴氣式和旋翼式旋轉升空兩種。
⑸吐珠類。燃放時從同一筒體有規律地噴射出多顆彩珠、彩花并產生聲響的產品。根據燃放的方式可分為地面吐珠煙花、手持吐珠煙花和插地吐珠煙花等。
⑹線香類。用裝飾紙或薄紙筒裹裝煙火藥,或在鐵絲、竹竿、木桿或紙片上涂敷煙火藥而形成的線香狀制品。
⑺煙霧類。燃放時以產生煙霧效果為主的產品。根據煙霧達到的效果,可以分為有色煙霧煙花、成型煙霧煙花、殘渣成型煙花等。
⑻造型玩具類。產品外殼制成各種形狀,燃燒時或燃放后能模仿所造形象或動作;或產品外表無造型,但燃放時或燃放后能產生某種形象效果的產品。根據不同形式的造型可以分為外造型玩具煙花、內造型玩具煙花、彈跳玩具煙花,行走玩具煙花等。
⑼摩擦類。用撞擊、摩擦等方式直接引燃引爆主體的產品。
⑽小禮花類。燃放時放置在地面,從主殼體內發射并在空中爆發出珠花、聲響、笛音或飄浮物等效果的產品。根據不同的欣賞效果,可分為亮珠花型、小禮花和降落傘小禮花等。
⑾禮花彈類。彈體由專門發射工具發射到高空后,能爆發出各種光色、花形圖案或其他效果的產品。根據形成的花形可分為開包型禮花彈和菊花型禮花彈等。
⑿架子煙花類。通過框架固定煙花位置、方向燃放的產品。
⒀爆竹類。單個爆竹產品或多個爆竹組合而成的產品。
⒁組合煙花類。上述各類煙花中由兩種以上單筒組合而成一個整體燃放時,產生多種效果的產品。
2、煙花爆竹的等級:
煙花爆竹按照產品的藥量及所能構成的危險性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適用于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條件下燃放的產品。
B級:指按照產品說明書燃放時,距離產品及其燃放軌跡在25米以上的人或財產不致受到傷害的產品。 B級產品適用于在室外的開放空間燃放。
C級:指按照產品說明書燃放時,距離產品及其燃放軌跡在5米以上的人或財產不致受到傷害的產品或手持者不致受到傷害的手持類產品。C級產品適用于在室外相對開放的空間燃放。
D級:指按照產品說明書燃放時,距離產品及其燃放軌跡在1米以上的人或財產不致受到傷害的產品或手持者不致受到傷害的手持產品。 D級產品適用于近距離燃放。
三、煙花爆竹經營事故的成因分析:
為什么煙花爆竹在經營過程中會有事故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有四點:
1、物的不安全狀態:因為煙花爆竹本身是一種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煙火藥是煙花爆竹產生聲、色、光、煙等效果的源頭,同時也是產生燃燒和爆炸事故的罪魁禍首。煙火藥中涉及的危險物質主要分以下5種。
(1)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焰點燃,燃燒迅速,并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煙花爆竹生產中常用的易燃固體有硫黃、樟腦、鋁粉等。
(2)自燃物品。指不需與明火接觸,即會由自身的化學變化或受環境溫度、濕度的影響,升溫達到自燃點而自行燃燒的物質。黑火藥原料中的木炭粉屬于自燃物質。
(3)遇濕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質。煙花爆竹生產中常用的遇濕易燃物質有鋁粉、鋁鎂合金粉、鋅粉、硅鋁合金粉、硅鐵等。
(4)氧化劑。指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釋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是煙火藥組分中最易發生事故的物質。煙火藥中使用的氧化劑主要有硝酸鹽類、高氯酸鹽類、過氧化物、氧化物、高錳酸鹽,以及四氯化碳、六氯乙烷等不含氧的物質。
(5)有毒物質。煙火藥原料中的高氯酸鋇、氟化鈉、氟硅酸鈉、六氯乙烷、氧化鋇、氯化鋇、硫(代)氰酸銅等均屬于有毒物品。
煙花爆竹經銷活動煙花爆竹事故易發在運輸、儲存、經營這三個環節。
2、人的不安全行為
安全意識淡薄、違反操作規程、違規生產、運輸、儲存、經營
3、環境的不良因素
高溫、火源、受潮、摩擦、撞擊、雷電等
4、管理落實不到位
管理人員不落實,安全投入不足,隱患整治不徹底
四、有關煙花爆竹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
煙花爆竹屬于危險物品,為了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預防爆炸事故發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的安全,國務院專門制定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煙花爆竹的生產安全、經營安全、運輸安全和燃放安全作了十分明確的規定,以國務院第455號令予以公布,于2006年1月21日起施行;為了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條件和經營行為,做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頒發和管理工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以總局第7號令予以公布,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了《山東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對我省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要求作了進一步細化。現將與我們相關的規定和要求與大家一起交流學習。
1、多部門監管,各司其職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如生產、經營、儲存);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如運輸、燃放);質量監督檢驗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和進出口檢驗。
2、實行許可制度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國家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和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第十六條規定:煙花爆竹的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布點,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必須按照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分別申請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我縣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最長不超過2年。
3、明確進貨渠道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向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采購煙花爆竹,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向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采購煙花爆竹。目前,我縣共有三家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分別為:邵陽縣煙花爆竹專營公司,永順煙花爆竹批發公司、興鑫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這三家公司是具備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并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具有合法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資質的企業。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
4、限制經營
①限經營品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不得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不得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禮花彈等A級產品)。(《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得很清楚,我們只能銷售B、C、D級產品)。
[事故案例1] 2009年2月9日晚(元宵節晚),北京京廣橋附近的央視新大樓北配樓發生火災,目擊者稱,火勢猛烈時火焰高近百米,濃煙滾滾,一度將正月十五的圓月完全遮蔽,從發生火災的大樓上掉落下來的灰燼像雪片一樣落在1公里范圍內。熊熊大火在三個半小時后被控制。火災造成7人受傷,樓內十幾層的中庭坍塌,演播大廳的數字機房被燒毀。經調查,火災系違規燃放煙花引起。(據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駱原介紹,2月9日晚,中央電視臺雇用了湖南某煙花公司,擅自在失火大樓西南角空地燃放了數百枚禮花彈,這些禮花彈屬于A類煙花)。
②限儲存數量。《湖南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煙花爆竹倉庫不得超過設計限定藥量和品種儲存。零售煙花爆竹場所原則上不得設立儲存倉庫,現場存放數量應按其現場情況由發證機關進行核定,最多不得超過60公斤。
5、法律責任
①無證經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②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黑貨)。《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③違規儲存。《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煙花爆竹倉庫和零售網點違規存儲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經營許可證。(違規存儲指超品種、超數量儲存。)
[事故案例2] 2009年9月1日零時16分,江蘇省海安縣胡集鎮胡集村18組一個體雜貨店發生一起爆炸事故,致店主江富山夫婦二人當場死亡,爆炸沖擊波造成路邊電線桿倒塌,致一名正好運送豬肉路過此地的三輪電瓶車主死亡。據悉,發生事故的雜貨店為一棟二層小樓,經營日用百貨和煙花爆竹。據后來調查得知:1、爆炸點位于店主江富山夫婦的臥室內;2、店主江富山違法私藏禮花彈爆炸品(A級產品);3、爆炸為禮花彈受明火或其他因素引爆。
五、煙花爆竹零售者應具備的條件及申辦程序
1、應具備的條件
①主要負責人和經營人員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經營煙花爆竹不同于經營普通商品,經營者必須了解所經營的煙花爆竹產品的特性,掌握必要的專業安全知識,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以保障經營過程中的安全。
②實行專店或者專柜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煙花爆竹遇火源極易引發爆炸,因此安全是第一重要的。實行專店或者專柜銷售,一是以防其他商品對煙花爆竹造成不安全影響;二是避免與經營其他商品的店鋪在一起,因人員混雜、人員多形成安全隱患,發生事故時造成更大的傷害;三是禁止“一條街”的連鋪經營,以免一個點發生事故引發連鎖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和傷害。
③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周圍200米范圍內,沒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設施,沒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
④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水缸等),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如嚴禁煙火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非常重要的一點是防火,因此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萬一出現火情或發生小事故時,能夠及時消除險情,并防止事故擴大,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和傷害。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目的是提醒和警示他人注意安全。
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就是說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不僅要具備上面的三個條件,也應當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如經營場所的位置要符合布局規劃、經營點的房屋要相應的安全條件、經營的人員要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等。
[事故案例3]2009年1月20日中午12時左右,位于西安市高新區的一家煙花爆竹售賣點起火,造成毗鄰的十幾家煙花攤點和一個報刊亭接連被引燃,發生連環爆炸,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導致這起煙花爆竹售賣點發生連環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15家攤點攤位之間相隔僅有五六米,在個別零售戶招攬顧客燃放鞭炮時不慎引燃攤點堆放的煙花爆竹并導致相鄰攤點煙花爆竹發生連環爆炸。爆炸給經營戶帶來嚴重經濟損失,也給周圍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
2、申辦程序
①零售經營者向市安監局提出申請,領取申請表(一式三份);
②提交申請表、具有獨立經營場所的證明(如工商執照、房屋租賃協議、自有房屋產權證明等)、配備消防設施的證明材料、零售點周邊安全距離說明以及發證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近期照片、身份證復印件等)
③發證機關受理申請,對申請材料和零售場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④市安監局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發或者不予核發許可證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⑤同意核發的領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核發或變更營業執照。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或變更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五、經營煙花爆竹的安全知識
1、煙花爆竹的選購
①選擇合法的經營企業。為確保能夠買到合格的煙花爆竹,在選購時一要看其是否持有安監部門頒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二要看其許可證是否有效;三要看其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是營業執照上允許的品種。對那些不合格的或經營的煙花爆竹千萬不要購買。
②辨別質量好壞。合法煙花爆竹的外觀、包裝都較整潔、美觀,而偽劣違禁煙花爆竹一般都是無生產廠家、無燃放說明、無合格證的“三無”產品,外觀也比較粗糙。另外,合法渠道的煙花爆竹都是經過保險了的。
③檢查防偽標貼。合法渠道的煙花爆竹每個都貼注冊商標或者防偽標簽。
2、儲存安全
①存放在專門的儲存場所內。儲存場所應通風干燥,并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對于經營店較小沒有專門儲存場所的,儲存煙花爆竹制品時應特別注意:一是不要靠近火源(如廚房);二是不要放在潮濕的地方(地下室、靠近水溝的房子);三是不能被雨淋。
②可以堆垛存放或貨架存放。堆垛或貨架距內墻至少保持在0.45米,成箱成品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5米,貨架高度不得超過1.85米。
③產品從制造日期起,在正常條件下運輸、貯存,不得超過有效期。(在正常條件下運輸、貯存有效期為三年。)
④嚴禁在煙花爆竹儲存場所內架設電氣線路及設施。
3、運輸安全
①運輸煙花爆竹時遮蓋要嚴密,裝載煙花爆竹的車廂不得載人。
②運輸車輛限速行駛,中途停車必須有專人看守。
③運輸中不得搶道,車距應不少于20米。
④裝卸作業中,只許單件搬運,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滾和劇烈震動。
4、經營安全
①經營店內不得經營其他易燃易爆商品,也不得從事群體性娛樂活動。
②專柜銷售。
③配備符合規定的消防設備和器材。
④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警示語。
⑤經營者熟悉所經營煙花爆竹的品種、規格和產品特性,顧客購買時應向其講明燃放注意事項。兒童必須有成人陪同才能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