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檢,患有高血壓、低血壓,嚴重心臟病、貧血癥、癲癇等疾病的人員不宜進行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者必須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穿軟底鞋,登高前嚴禁喝酒,并應清除鞋底沉砂油垢。
3、高處作業設備,必須搭設穩固、材質優良,設備必須按《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規定辦理,并巡回檢查使用情況,在不能設置欄桿扶手、安全網的地方,應設置安全拉繩,安全拉繩應使用與鋼絲繩等強度的繩索,并且生根牢固。
4、高處作業的設備,不許有翹頭板、空頭板、斷裂板、露頭釘、朝天釘、空缺檔、折斷等缺陷。
5、操作平臺除釘有(或焊有)防滑條或涂防滑漆外,應及時清掃上面的泥垢砂石。
6、必須使用梯子、斜道登高,不準用起重機吊運人員。操作者的手用工具,尾部應系繩套在手腕上操作,登高時手工用具應放入工具袋,上下梯子時應腹胸部對著梯子,一手扶豎桿,一手抓橫桿,逐級上下,不要背對梯而下,亦不要一手扶梯,一手拿工具或材料上下梯子。
7、傳遞工具和材料應用繩索,禁止拋擲,禁止從高處向下推擲料具。
8、禁止在高空進行沖擊力相當大的操作,進行扳、拉、推等操作時,適當拉開兩腳的間距,使身體中心下移,以防失手而墜落。
9、工作面小、期限緊的高處作業時,應盡量避開上下層垂直線同時作業,否則各層之間須設遮擋板,以防物體墜落傷人。
10、超重設備上空及鄰近空間如有高壓線、電線,應按安全距離控制,操作平臺上的所有電線與電器設備應絕緣良好,以防漏電。
11、六級強風和雨雪天以及夜間,一般應停止從事高處作業,如需進行特殊高處作業,則應由項目管理部門制訂相應防護技術措施。
二、高空作業其它注意事項
1、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2、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
3、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應拉牢。
4、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高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三、基坑支護施工安全措施
1、基坑支護上部應設安全護欄和危險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燈標志。
2、在設置支撐的基坑(槽)挖土不得碰動支撐及錨索,支撐上不得放置物件;嚴禁將支撐當腳手架使用。
3、在設置支護的基坑中使用機械挖土時,應防止碰壞支護,或直接壓過支護結構的支撐桿件;在基坑(槽)上邊行駛,應復核支護強度,必要時應進行加固。
4、鉆孔圍護樁與土層錨索結合的支護,必須逐層及時設置預應力錨索,以保證支護的穩定,不得在基坑全部挖完后再設置。
5、支護(撐)的設置應遵循由上到下的程序,支護(撐)拆除應遵循由下而上的程序,以防止基坑(槽)失穩塌方。
6、安裝錨索應戴安全帽,安裝、張拉錨索等應在腳手架上進行,高空作業應掛安全帶。
7、操作人員上下基坑(槽),嚴禁攀登支護或支撐上下。
8、基坑開挖期間要加強檢查、觀察和監測,發現支撐折斷、支護變形、坑壁裂縫、掉渣、上部地面裂縫、鄰近建筑物下沉裂縫、變形傾斜,應及時進行分析和處理,或進行加固。
9、拆除支撐應自下而上進行,更換支撐應先裝后拆。拆除固壁支撐時應考慮對附近建筑物安全的影響。
貴州申發久長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2012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