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召開《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宣貫視頻會議。之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專門下發了關于認真學習好、宣傳好、貫徹落實好《決定》的通知,安全培訓已經成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 眾所周知,導致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大多數都是人的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素質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的關鍵,而提高安全因素最有效方法的就是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可是,在實際工作中,在一些地區、部門和單位對安全培訓的認識不足,對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不透、宣傳不到位、貫徹執行不力,甚至在培訓工作中搞形式主義,這是潛在的重大安全隱患。
筆者認為,當前安全培訓存在“三個不到位”:
一是培訓人員不能確保到位。“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檢查時上崗證都有,但上崗證的培訓“含量”打了折扣,尤其是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代上課、代考試現象嚴重。其結果是安全意識不能提高,安全規定要求不知道,安全工作必然不能做到位,事故隱患依然存在。
二是培訓時間不能確保到位。除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有代上課、代考試現象外,特種作業人員由于人員參差不齊,文化水平有高有低,所以,有的是交錢拿書不聽課,理論考試請人“指導”,造成理論與實際相脫節,憑經驗干活,干標準活成了一句空話。另外,以班組長、新工人、農民工為重點的企業從業人員培訓,大多企業是以會代訓;有的把安全作為一種“負擔”,脫產培訓成了一句空話。
三是“實操”培訓不能確保到位。在一些地區和部門由于條件限制,實際操作培訓缺師資、缺場地、缺設備,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實操”培訓大都是在本單位本崗位進行,技術技能很難達到培訓規定要求。
因此,實現安全培訓“四個100%”的工作目標必須毫不動搖,堅決執行,一環也不能松,只有加強安全培訓才能減少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