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生產思想教育:a:思想認識和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教育;b:勞動紀律教育;
2)安全知識教育;
3)安全技能教育;a:安全技術;b:勞動衛生;c:安全操作規程;
d:特殊工種專門的安全技術;e:事故案例等。
2、安全教育的對象
1)項目經理、現場執行經理、技術負責人;(專項培訓不少于24h)
2)項目基層管理人員;
3)分包負責人、分包隊伍管理人員;
4)特種作業人員;
5)現場操作工人。
3、安全教育的形式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要求時間不少于40h)
2)轉場安全教育;
3)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4)特種作業安全教育;
5)班前安全活動交底(班前講話);
6)每周一安全活動;
7)季節性施工安全教育;
8)節假日安全教育;
9)施工項目出現操作規程、工藝、技術、安全技術措施、環境等重大變化及發生傷亡、機械事故和未遂事故時,或發現不安全因素時,應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