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內容:
對職業病的初步了解
1、什么是(法定)職業病?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不一定就會患職業病,與工作有關的疾病也不都是職業病。
醫學上所稱的職業病泛指職業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而在立法意義上,職業病卻有其特定的范圍,,即指政府所規定的法定職業病。凡屬法定職業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
2、如何認定職業病?
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或者是職業病防治活動可以中可以參照《職業病防治法》執行的其他用人單位的勞動者;
必須是因職業活動引起的;
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目錄列入的。
3、我國法定職業病有哪些?
我國法定職業病主要有塵肺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和其他職業病10大類。
4、職業危害的后果
①對人體的危害:如果作業場所中有大量粉塵,在此環境下的工作人員呼吸時會吸入大量粉塵,當達到一定數量時,會引起呼吸道疾病,肺組織發生纖維性病變,引發塵肺。
②對生產的危害:空氣的粉塵可使高級、精密儀器精確度下降;使油漆,膠片,微型儀器,電容器等的產品質量下降;使機器,設備的磨損增快,工作壽命減少;使人的操作視線受影響,造成工作效率降低。
③對大氣的危害:大量粉塵懸浮于空氣中可使其它有害物質附著于其上,人呼吸時吸入可引起各種相應疾病;有關文物,古跡會被腐蝕,污染;降低大氣的可見度,促使煙霧的形成,使太陽輻射和傳遞受到不同影響。
3、職業性有害因素作用條件
①接觸機會,在生產工藝過程中,不斷接觸或使用某些有毒害因素。
②接觸方式,經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膚途徑可進入人體內或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病傷。如粉塵經呼吸道進入人體,引起塵肺病。
③接觸時間,即每天和一生中累積接觸的總時間。
④接觸的強度(濃度),即每次或總接觸的強度(濃度)。后兩個方面是決定機體所受危害劑量的主要因素。
4、職業病發病的特點
①病因明確,病因即職業性有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條件后,可消除或減少發病。
②所接觸的病因大多是可檢測和識別的,且其強度或濃度需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勞動者致病,一般可有接觸水平反應的關系,即接觸強度(濃度)越大,機體反應越明顯。
③在接觸同一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數量的發病,很少只出現個別病人。
④如能早期診斷、及時治療、妥善處理,康復較容易。總之,明確了職業病的發病病因,并加以控制,職業病是可以預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