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簡答題
1、拒爆處理方法
(1)因連線不良、錯連、漏連,要重新連線放炮,經檢查確認起爆線路完好時,方可重新起爆;
(2)在距拒爆至少0.3m處重鉆和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3)禁止將炮眼殘底繼續打眼加深,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雷管。
2、炮眼封泥材料的要求
炮眼封泥也可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如砂子、粘土和砂子的混合物等制成的粘土炮泥。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3、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復,之后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在松軟的煤、巖層或流砂性地層中及地質破碎帶掘進巷道時,必須采取前探支護或其他措施。
4、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并由外向里逐架進行。更換巷道支護時,在拆除原有支護前,應先加固臨近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后,必須及時除掉頂幫活矸和架設永久支護,必要時還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在傾斜巷道中,必須有防止矸石、物料滾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5、當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大于全風壓供給設置通風機巷道的風量時,則部分由局部用風地點排出的污濁風流,會再次經局部通風機送往用風地點,故稱其為循環風。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回風口不小于10m;局部通風機吸入風量必須小于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以免發生循環風
6、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人、斷電。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只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符合本規程第一百二十九條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且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m內瓦斯不超過0.5%時,,方可指定專人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7、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當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當險情沒有得到處理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有權拒絕作業。
9、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
10、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的兩巷超前支護:距煤壁10m范圍內打雙排柱;10~20m范圍內打單排柱。此范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和與之相連接的巷道必須設專人維護,發生支架斷梁折柱、巷道底鼓變形時,必須及時更換、清挖。
1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
12、回柱放頂前,放頂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完整的安全地點工作。必須對放頂的安全工作全面檢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頂時,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
13、用帶狀充填法控制頂板時,必須在壘砌石垛帶之前清掃底板上的浮煤,石垛帶必須砌接到頂,頂板下和垛墻上的縫隙應用石塊塞緊。需從2個石垛中間采取矸石時,必須首先將頂板的活矸用長柄工具處理掉,設置臨時支護,并與采煤工作面相接,采矸人員應在臨時支護保護下進行工作,并有人觀察頂板。
14、修復舊井巷,必須首選檢查瓦斯,當瓦斯積聚時,必須按規定排放,只有在回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空氣成分符合本規程第一百條的要求時,才能作業。
15、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必須隨采煤工作面的推進逐個封閉通至采空區的連通巷道。采區開采結束后45天內,必須在所有與已采區相連通的巷道中設置防火墻,全部封閉采區。
16、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由值班礦長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
1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18、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19、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20、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21、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本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
22、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23、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風流排放瓦斯。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制訂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24、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時,必須采取遠距離爆破、避難硐室、反向風門、壓風自救系統等安全防護措施。
25、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自救器;采掘工作業時,隔離式自救器應當懸掛或存放在其3m的范圍內。
26、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警戒線處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27、井筒和巷道內的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mm。
28、連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應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鋼。
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應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鋼。
29、正向起爆 起爆藥包位于柱狀裝藥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的起爆方法。
30、反向起爆 起爆藥包位于柱狀裝藥的里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朝向炮眼口的起爆方法。
31、井下供電三無指: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二、問答題
1、巷道貫通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一)掘進巷道貫通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做好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
(二)貫通時,必須由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限時,必須立即處理。掘進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0%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個工作面入口必須有專人警戒。
(三)貫通后,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系統,風流穩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間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聯絡巷貫通,必須遵守上款各項規定。
2、排放瓦斯的主要措施?
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采區回風系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范圍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只有恢復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復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系統內的供電。
3、突水預兆有哪些?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有煤層變濕、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來壓、片幫、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鉆孔噴水、底板涌水、煤壁潰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時,應當立即停止作業,報告礦調度室,并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在原因未查清、隱患未排除之前,不得進行任何采掘活動。
4、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立即停止施工,確定探水線,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使用專用鉆機進行探放水,經確認無水害威脅后,方可施工?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二)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三)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四)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鉆孔時。
(六)接近水文地質條件不清的區域時。
(七)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時。
(八)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區時。
5、在探放水鉆進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者鉆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和頂鉆等透水征兆時,應當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當立即向礦井調度室匯報,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區域的人員到安全地點。然后采取安全措施,派專業技術人員監測水情并進行分析,妥善處理
6、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傘檐超過規定。
(二)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
(三)在爆破地點20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
(四)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老空等情況。
(五)采掘工作面風量不足。
7、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1次只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m。
(二)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警號。
(三)嚴禁放飛車。
巷道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
8、井下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有哪些規定?
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于1.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控制設備內部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9、煤層自燃發火預兆?
①空氣中溫度和濕度增高,有濃霧及水珠,巷道壁出汗;②在巷道中有煤油味,然后出現松香味;③火區流出的水溫升高;④人體器官感到不舒服,頭痛、悶熱、皮膚疼痛;⑤有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出現,氧氣減少。
10、瓦斯爆炸的三要素?
(1)瓦斯濃度:瓦斯爆炸界限為5%~16%。
(2)引火溫度 : 瓦斯的引火溫度為650℃~750℃。
(3)氧氣的濃度:當氧氣濃度減少到12%以下時,瓦斯混合氣體即失去爆炸性。
11、煤與瓦斯突出預兆?
有聲預兆:煤層發出劈裂聲、悶雷聲、機槍聲、響煤炮以及氣體穿過含水裂縫時的吱吱聲等。聲音由遠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暫的,有連續的,時間間隔長短也不一致;煤壁還會發生震動和沖擊,頂板來壓,支架發出折裂聲。
無聲預兆:工作面頂板壓力增大,煤壁被擠壓,片幫掉渣,頂板下沿或底板鼓起;煤層層理紊亂、煤暗淡無光澤、煤質變軟;瓦斯忽大忽小,煤壁發涼,打鉆時有頂鉆、卡鉆、噴瓦斯等現象。
12、你對本礦安全生產工作有何建議?你認為如何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安全員或瓦斯檢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