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產需要,我工區需在2#溜煤眼上口鋪設軌道,由于原10302運順溜煤槽內所安設的工字鋼影響軌道的鋪設且人工移除非常困難,故需采用燒焊的措施將其切斷,為保障燒焊作業期間的安全,特編制本安全技術措施。
1、燒焊前,先將現場清理干凈,確保安全出口暢通,具備燒焊的條件。
2、燒焊工作地點20m范圍內嚴禁有可燃、易燃物。
3、工作地點有供水管路,有滅火砂子,配備兩個滅火器。燒焊前,必須對燒焊地點附近20m進行灑水。
4、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別運送,分別放置,且放置距離不得小于5m。燒焊地點距氧氣、乙炔瓶必須大于10m。
5、電焊機及配件在入井前必須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完好后方可入井。電焊機必須安裝接地極。
6、燒焊操作人員必須佩戴手套、穿絕緣靴及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7、燒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能培訓,并持證上崗。
8、燒焊作業地點必須選在支護完好的地點進行,作業前必須先進行敲幫問頂工作,焊工作業前必須看好退路。作業過程中必須有人監護,監護人員密切監視施工地點底板的情況,防止燒焊過程中人員失足滑入溜煤槽內傷人。
9、燒焊作業前,必須將溜煤眼內的煤矸放空。
10、燒焊時必須安排專人站崗,燒焊期間嚴禁與燒焊作業無關的人員進入作業地點。燒焊作業期間,燒焊作業地點附近20m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作業。燒焊作業時必須安排專人看管氧氣和乙炔瓶,發現異常情況時,看管人員立即關閉乙炔、氧氣瓶的出氣閥,防止乙炔、氧氣泄漏。
11、燒焊作業前,瓦斯檢查員必須檢查作業地點前后20m范圍內的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小于0.5%時方可進行燒焊作業。未檢查瓦斯濃度或瓦斯濃度超過0.5%時不得進行燒焊作業。
12、燒焊作業期間,必須安排專人控制氧氣、乙炔瓶的開關閥,確保出現異常情況時能及時關閉氧氣、乙炔。
13、燒焊作業期間,瓦檢員必須隨時檢查作業地點及其附件的瓦斯濃度,特別是2#溜煤眼上口的瓦斯濃度。當發現瓦斯濃度達到0.5%時,必須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切斷電焊機電源。
15、人員作業過程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任何人私自解開安全帶。
16、作業完畢后,氧氣、乙炔瓶必須及時上井,不得在井下放置。
17、燒焊作業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18、燒焊作業必須有工區跟班領導在現場檢查和監督指揮,作業前必須向調度室請示,得到同意后方可進行作業。
本措施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