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格貫徹落實“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有效遏制瓦斯煤塵等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瓦斯煤塵治理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一、成立瓦斯煤塵治理領導組
組 長:張玉柱
副組長:郭鳳國、楊景輝、高玉清
成 員:閆成國、馬占富、于海友、王俊海、夏廣清
黃樹臣、馮殿河、李玉章、夏廣友、杜占寶
二、要求
1、本次瓦斯、煤塵治理在組長的統一領導下深入開展,各成員要積極配合,搞好各自分管區域內的工作安排,并結合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治理,副組長負責監督各自分管范圍內的瓦斯、煤塵工作,對組長負責。
2、調度室、安監站要率先進行宣傳教育,讓所有職工認識到這次活動的重要性。
3、通過本次活動使廣大職工從思想上認識到預防、治理瓦斯、煤塵的重要性,能自覺地遵守“三大規程”,照章辦事,使井下的工程質量和現場管理達到一個新水平,為安全生產創造一個良好的氛圍。
4、凡在治理期間查出的問題,限期整改,安監站、質監辦回頭督查,如未按時完成,嚴肅處理。
5、在瓦斯、煤塵治理期間各隊不能留于形式,要從點到面,全方位進行,真正確實有效地將工作落到實處。
6、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副礦長對瓦斯、煤塵治理負監督檢查責任。
7、治理結束后,由礦安委會牽頭對井上、下全面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班組進行嚴肅處理。
三、安全技術措施
1、煤礦值班負責人對當天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掌握當班下井人數,發現瓦斯煤塵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2、特殊工種按有關規定配足配齊,并持證上崗。
3、各采、掘工作面嚴禁瓦斯超限作業。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使用電鉆;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4、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 (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聯鎖” (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放炮制度。放炮員必須配帶便攜式瓦檢儀和報警礦燈,炮眼必須使用水炮泥并填滿炮泥。瓦斯超限,不準放炮。
5、監測監控中心負責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系統和傳感器的安裝、使用、維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監控室要有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發現井下瓦斯超限報警時,必須立即匯報調度室;發現井下大面積瓦斯超限時,必須立即停電撤人。
按《安全規程》規定按時標校,監控探頭、便攜式瓦檢儀、礦燈。不符合要求的嚴禁發放使用。
6、通風瓦斯隊,負責檢查井下所有密閉、風橋是否漏風,并及時治理,粉刷編號,建立臺帳掛牌管理;井下風門維修、更換、聯鎖,杜絕跑、漏風現象;防塵灑水管路的安裝、檢查、維護要及時,杜絕工作面無水作業。各轉載點的噴霧灑水設施的設置要合理;風門、密閉前后20米范圍內無雜物、浮煤。
7、機電隊檢查井下機電設備是否存在失爆現象,各種保護裝置及接地保護是否規范,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符合國家標準,電纜敷設懸掛必須整齊,設備臺臺上架。
8、各隊組作業場所的煤塵要定時清掃或沖洗,巷道浮煤必須清理干凈。放炮前后工作面20米范圍內要灑水降塵,堅持把煤塵控制在源頭,嚴禁無水作業。
北和三井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