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實際情況,施工隊需用電焊、氧氣、乙炔入井作業。特制訂本措施:
1、參加燒焊人員必須能夠掌握電氣焊操作規程,并持證上崗,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操作。
2、電氣焊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應輕搬輕放,嚴禁碰撞和涂抹油污,并要保護好電纜。運送氧氣和乙炔時,應輕搬輕放,嚴禁劇烈撞擊,用罐籠運送氣瓶時需分別放在罐籠的上下層內,嚴禁放在同一層內。平巷人力推車時兩氣瓶應分別放在兩車內,并固定好,兩車距離保持在10米以上。
3、施工前認真檢查氧氣、乙炔管路及減壓閥是否完好,達到合格不漏氣,各閥門開啟靈活、關閉嚴密,電焊機把子線絕緣良好不漏電。
4、乙炔瓶上必須裝有防護罩及回火逆止器。乙炔瓶減壓閥低壓側壓力不得超過0.15Ma,氧氣流速不超過1.5~2m³/時.瓶。氧氣側壓不超過1.5kgf/cm²。
5、氣焊所用火源只允許施工負責人攜帶,其他人員嚴禁攜帶點火物品下井。
6、燒焊現場應保持正常通風,通風滿足要求方可燒焊。
7、燒焊負責人必須佩帶瓦斯便攜儀,燒焊作業前和進行中,兼職瓦斯檢查員要仔細檢測現場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低于0.5%時方可燒焊;否則必須采取措施,加強通風,待瓦斯濃度低于0.5%,才能進行燒焊工作。
8、燒焊作業時,要穿戴好各種保護用品,佩帶良好的絕緣手套,嚴格按操作要求作業。
9、燒焊地點要設專用可靠的灑水管路和足夠長的膠管及防火鍬、不少于0.2m³的細沙、2臺干粉滅火器等滅火設備和用品。
10、燒焊前,對燒焊地點10米范圍內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徹底清理,燒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徹底灑水。
11、電焊機壓線電源必須有專職電工操作,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電焊機電壓要與電源電壓相符。
12、燒焊時,兩瓶間距必須大于5米,兩瓶與明火間距大于10米。
13、燒焊作業時,乙炔瓶、氧氣瓶要固定牢固,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作業。電氣焊操作時嚴禁扯、拉、擠壓歧路及把子線、損壞氧氣、乙炔表等,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14、燒焊人員攜帶的工具應嚴加保管,不得亂放或轉借他人。
15、燒焊過程中,必須對電纜加以保護,嚴禁損壞電纜及其他物體。在上下山工作過程中要與小絞車司機聯系好,行車時工作人員要撤到安全地點;燒焊工作時嚴禁行車。
16、燒焊完畢后,所有的工具、設備等要全部升井,清理好現場,并再次對現場灑水,徹底消滅火種,留派專人在現場檢查1小時,發現異狀立即處理,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離開。
17、其他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得有關規定執行。
18、由于入井燒焊比較頻繁,本措施有效期為3個月,自2010年12月3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