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高瓦斯礦井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是煤礦管理人員的千里眼,是防治礦井瓦斯災害的重要手段。我礦特制定了監控系統安全保障措施:
一、建立瓦斯監控系統安全保障領導組,并配備了專職的人員進行管理,基本情況如下:
組 長: 孫其茂
副組長:王懷生、石洪兵、王延杰
成 員: 馬新磊、李曉輝、李凱、張斌、劉飛、黃鳳麗、郝建林
分 工:
孫其茂:負責監控系統建設工作的資金保證及全面協調工作;
王懷生:負責監控全面工作,各項具體工作的安排布置、檢查落實和處理。
石洪兵:負責監控系統的監督管理及協調工作。
王延杰:負責監控系統技術方面的指導、安裝設計、日常監督檢查、各種管理制度的修訂、措施的審批等;
馬新磊、李曉輝、李凱:負責井下監控設備正確安裝、定期更換探頭、定期進行瓦斯超限、故障斷電試驗,所有傳輸電纜的管理,保證監控正常運行,通訊良好;負責監控探頭的定期校檢及相關記錄的填寫、整理。
監控員:負責地面監控室電腦的正常使用,瓦斯監控日常工作,有關煤炭管理內容的填寫,監控數據按規定時間上傳,及時打印填報報表,發現問題及時匯報有關領導處理,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負責瓦斯監控系統24小時的監控工作,有關煤炭管理內容的填寫,監控數據按規定時間上傳,及時打印填報報表,當班發現問題及時匯報有關領導處理,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二、在每一個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必須設計監控系統設備的種類、數量、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并繪制布置圖。
三、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具有故障閉鎖功能、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當電網停電后系統必須保證正常工作2個小時;具備防雷電保護;必須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中心主機有兩臺,1臺備用。
四、安裝監控斷電控制系統時,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并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五、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并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報告礦調度室,由調度室指揮監控室向上級監控中心匯報、并得到批準后方可由調度室下達命令進行。
六、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由專人負責進行校驗,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甲烷傳感器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七、安全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向上級監控中心匯報并迅速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在處理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八、每天必須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由瓦斯檢查員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檢測儀與甲烷傳感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告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須在8小時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
九、安全監控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設置專職人員負責甲烷檢測報警儀的充電、收發及維護。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塵,發放前必須檢查報警儀的零點或電源欠壓值,不符合要求的嚴禁發放使用。
十、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斷電范圍必須符
合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07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