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況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中要求正常掘進巷道因停電或長久封閉巷道需要啟封時,都要先進行排放瓦斯。為了保證軌輔一聯巷正常通風,安全生產,特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二、 臨時停排風安全技術措施
1、 巷道排放瓦斯時,工作現場必須由跟班隊干統一指揮,安全員全程監督,瓦檢員全程檢查瓦斯。
2、 排放瓦斯前首先將密閉墻破除,破墻時在作業地點懸掛瓦斯便攜儀,時刻檢測墻題內瓦斯情況。
3、 安排兩名瓦檢員,一名在風筒排放口檢查,一名在排放巷道巡回檢查。
4、 排放瓦斯人員嚴禁穿化纖衣服,以防產生靜電發生事故,嚴禁攜帶煙、火下井,嚴禁酒后入井。所有進入井下人員必須佩戴壓縮氧自救器。
5、 排放時,現場負責人、參加排放人員必須佩戴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6、 排放前檢查好材料和工具,每人佩戴的礦燈及工具必須防爆。進入巷道,首先檢查頂板燈不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后方可進行排放工作。
7、 排放工作嚴禁“一風吹”,開啟風機后,風筒由外向里逐段接入巷道,視瓦斯情況確定續接風筒時間和風筒長度,以排出的氣體瓦斯濃度不超過0.5%為準。
8、 在瓦斯檢查中,發現瓦斯濃度大于0.5%,瓦檢員必須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減少風量,并延長排放時間,待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后方可接下一段風筒。
9、 風機嚴禁拉循環風,必須經常檢查風機附近10米范圍內的瓦斯濃度,發現瓦斯濃度達到0.5%時必須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員,停止風機運轉,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10、 在排放瓦斯期間,設立警戒區,在六聯巷風門外拉警戒,警戒區內嚴禁與排瓦斯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
11、 所有參加排放瓦斯人員,一定要聽從指揮,嚴禁進入沒有供風和沒有排放瓦斯的區域,如發現異常或風機突然停電,現場指揮人員立即通知所有人員撤出到六聯巷風門外安全地點。
12、 在排放人員沒有撤出,局部通風機不得停止運轉,必須保證連續運轉。
13、 在排放工作沒有完成前,嚴禁向其工作面及輔助回風大巷內電器設備送電,嚴禁其它作業。
14、 在瓦斯排放過程中,必須安排一名專職電工負責局部通風機的停送電工作。
15、 瓦斯排放完畢,待工作面及回風流瓦斯濃度恢復至正常水平后人員方可進入進行下一步作業,否則嚴禁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