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采面主要為大頂水和底板承壓水。在風巷、機巷低凹積水處按涌水量要求做出相應的水泵窩,滿足最大排水量100m3/h,并安設相匹配的排水泵及排水管路。
2、在采面過探明的6個涌水異常區和斷層構造時,要根據地測部門的預報打超前探放鉆孔,進行超前排放。
(1)打探放水鉆孔前,工作面上、下出口的電話要完好,提前挖好排水溝和臨時水倉,安排好撤人路線,并規定撤人的報警信號。
(2)打鉆時必須由安全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超過規定,立即停電撤人,并向調度室匯報,采取相應措施。
(3)探放水時設專人打鉆,打鉆工要熟悉探放水措施,探水孔的位置、方向、角度、鉆眼深度與數目,熟悉附近的地理位置并且責任心強。
(4)在打鉆過程中,如發現煤巖變松或沿鉆桿向外流水,超過正常打鉆供水量時,必須立即停鉆,但不得移動或拔出鉆桿,派人監視水情,并報告礦調度室。如果情況緊急,必須首先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撤離,并采取應急措施。
(5)放水時要估計積水量,設專人監護做好記錄,做到有計劃的放水,遇到水量突然變大時,必須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及時進行處理。
3、回采過程中注意采面淋水、滴水變化情況,當涌出量增大時,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組織好排水工作。
4、工作面停產檢修前要將機巷、風巷積水排凈,并關閉機巷、風巷供水閥門。
5、為防治大頂水和底板水涌出,采面回采前必須在機巷配備不小于100m3/h的水泵及8寸排水管路。在回采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大頂水和底板裂隙出水變化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并組織好排水工作。
6、回采前必須挖好排水溝,水泵窩等排水設施。回采期間,每班設專人負責排水、清挖水泵窩、水溝和維護水泵及排水管路,保證排水系統暢通。
7、一旦工作面涌水量增大,出現透水預兆時,所有人員要保持冷靜,在跟班干部的帶領下,按避災路線迅速撤離險區,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現場情況。
8、該采面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水災避災路線。
9、工作面透水前,一般有如下征兆:
(1)煤壁發潮、發暗,如挖去一層還是發潮就說明附近有積水。
(2)煤壁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
(3)巷道壓力增大,淋水增大,底板鼓起,有滲水。
(4)出現壓力水流。
(5)有水叫聲出現,如嘶嘶聲或空洞泄水聲。
(6)有硫化氫、二氧化碳或瓦斯氣體出現。
(7)煤壁出現“掛紅”現象,酸味大,有臭雞蛋味。
10、有突水預兆時,立即停止作業,查明現場情況,確定無突水危險時,方能作業。
11、采煤區、地測科必須經常深入現場,做好水文預報,及時了解探放水情況,落實、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
12、當工作面發生突水時會有部分淤煤隨水流出,需要在機巷里段低凹處挖一沉淀池,將水沉淀后排入機巷水泵窩。必須經常組織人員清挖水溝和沉淀池,保證水流暢通。
13、工作面開始回采特別是頂板初次來壓期間,安排專人分三班連續對工作面進行觀測,發現異常或突水預兆立即停止回采,并及時向調度室及有關領導匯報。
14、工作面一旦發生突水或涌水量大于100m3/h時,必須停止作業并向調度室匯報,及時采取各種有效防治措施,情況緊急時,必須及時撤出受水害威脅地點的所有工作人員。
二、打煤塊安全措施
1、正常情況下,打煤塊工站在電纜槽外人行道側,不停機,用大錘隨著大煤塊移動,連續快速打擊,限制大煤塊到達機頭位置,必要時停機打煤塊,以防大塊頂、碰機頭電纜和超前支護梁柱。
2、當大煤塊體積過大時,必須停止運輸機并停電閉鎖,在確認周圍無危險后,使用大錘將其打碎。
3、如果進入溜槽內打煤塊,必須先停止刮板輸送機運轉并閉鎖,對煤壁進行敲幫問頂,挑掉活煤活矸;若煤壁片幫較嚴重時,必須先挑掉護頂,確保安全情況下作業。
4、運輸機或轉載機司機必須在打煤塊工工作完畢并發出開機命令后方可開機。
5、打煤塊時嚴禁在運行的運輸機或轉載機上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