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級要求,礦井計劃于2012年元月8日停產,但是,西環水倉沉積淤煤約占水倉容積三分之一,為保證停產期間排水安全,需要及時清挖,特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副井西環水倉情況
副井西環水倉總長度87米,其中開口29mm為9平方U型鋼支護,坡度-15~-20度,其余為6平方U型鋼支護,總容水量480m3。
二、清煤方案
根據西環水倉沉積淤煤量少,運輸路線短,不方便軌道運輸特點,采用人工清挖,絞車配合船舵運淤煤至副井,西大巷轉入14運輸上山皮帶。
三、安全技術措施
1、清挖西環水倉前,先對西環小水倉口進行堵截,清挖出小水倉后,礦井西翼涌水歸入西環水倉,用泵排至東環水倉,再清挖西環水倉。
2、西環水倉清挖期間,由機電部門制定專項排水措施,保持經常空倉,同時加強副井排水系統和供電系統檢修、檢查工作,保證東環水倉積水能及時排至地面。
3、清挖地點上方必須按要求懸掛便攜一臺,隨時檢測瓦斯濃度,瓦斯濃度達到0.6%時,停止清挖,撤出人員。
4、安檢員每班對清挖水倉地點不少于三次瓦斯和安全檢查。
5、清挖水倉時,現場負責人首先檢查巷道支護情況,出現爛幫、斷椽子時,要先打嚴幫頂,處理后方可清挖。
6、清挖由外向里進行,一次清挖干凈。
7、水倉清挖期間,必須指定專職絞車司機操作絞車,所有牽引用導向輪必須安裝牢固,每班有機電運輸科安排專職人員對運輸系統檢查一次,做到不安全不運行。
8、船舵運煤期間,運輸線路段嚴禁有人。
9、以上措施有安全監察科井下跟班安檢員監督落實,礦領導每班巡查一次。
10、清挖后凈6平方巷高為2.15~2.25米,9平方巷高為2.7~2.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