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務來源
??????? 煤礦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領域,檢測檢驗工作是煤礦行業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多年來,我國煤礦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標準工作嚴重滯后,已不能滿足煤礦安全生產的需求。為此,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計劃《安全生產關鍵技術標準研制》課題從煤礦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標準化工作角度設立研究方向,其中《煤礦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標準體系研究》專題要求建立適合于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現狀的檢測檢驗標準體系,同時制定該體系內的關鍵技術標準。
??????? 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以下簡稱安標國家中心),作為專題研究承擔單位,從2006年開始,對我國煤礦安全生產檢測檢驗體系展開研究,通過研究建立了《煤礦安全生產檢測檢驗體系表》,并在此基礎上,給出了需要編制的70項煤礦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標準,其中包括亟待制定的四項通用基礎技術標準,分別為《煤礦井下電氣設備安全要求》、《煤礦井下機械設備安全要求》、《煤礦井下非金屬材料安全要求》、《煤礦井下應急救援設備安全要求》。《煤礦井下機械設備安全要求》標準的起草單位為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撫順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上海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重慶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北京礦山井巷設備與礦用油品檢測檢驗中心、煤炭工業北京鑿巖機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唐山礦用泵檢測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邢臺礦用防爆柴油機械檢測檢驗中心。
??????? 2. 制訂標準的目的和意義
??????? 煤礦井下機械設備廣泛應用于煤礦開采和掘進、提升運輸、瓦斯探測與抽放、通風、注漿注水、抽排水、除塵和降塵領域,它承擔著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任務。由于煤礦井下瓦斯、煤塵等爆炸性工作環境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安全要求的復雜性。例如電驅動機械設備的防爆要求、輕金屬與非金屬聚合物材料的阻燃抗靜電要求、機械部件的摩擦火花和沖擊撞擊火花問題、機械回轉部件或制動部位的溫升等可能引起爆炸的因素;除此以外涉及到壓力容器的使用、噪聲與振動煤巖粉塵、手持式機械安全操作等一系列問題,目前尚無統一的規定,因此加強對煤礦井下機械設備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
??????? 近年來,我國有關方面非常重視機械安全問題,隨著煤礦安全標志管理水平的提高,礦用機械設備產品標準逐步發展,開始逐漸強化產品的安全性能要求,例如GB17957-2005《鑿巖機械與氣動工具? 安全要求》,規定了鑿巖機械與氣動工具安全使用要求。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曾將使用鑿巖機列為涉及安全的“特種作業人員”,重視鑿巖機械引起人身事故的投訴,并注意到電動鉆機容易漏電等不安全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等管理部門將噪聲、振動對人體的傷害列入重要目標。然而,目前煤礦井下機械設備標準仍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在涉及煤礦安全生產的機械標準中,仍存在基礎標準不足、標準的覆蓋面不全、標準體系性差、標準在內容上交叉引用或存在矛盾的問題,急需制定關于煤礦井下機械設備的通用安全要求,對可能造成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或人身傷害的機械因素進行規定,來填補這一空白。
??????? 3.主要起草過程
??????? 2006年12月,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進行課題及標準編制的前期準備工作,2008年《煤礦井下用機械設備安全要求》批準立項。
??????? 在標準編制過程中,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會同國家安全生產撫順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上海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重慶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北京礦山井巷設備與礦用油品檢測檢驗中心、煤炭工業北京鑿巖機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唐山礦用泵檢測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邢臺礦用防爆柴油機械檢測檢驗中心,認真總結了我國煤礦爆炸性氣體環境下機械設備標準的現狀,在借鑒、吸收大量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基礎上,結合煤礦作業場所環境下“人、機、環”三要素危險因素分析,經過反復咨詢、深入研討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完成了《煤礦井下用機械設備安全要求》標準的初稿。標準初稿編制完成后,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先后組織了多次標準研討會,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對標準初稿進行了相應修改,使標準更加科學和完善。
??????? 標準起草時注意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GB3836.1~GB3836.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GB/T13813煤礦用金屬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能試驗方法和判定規則、MT113煤礦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靜電性通用試驗方法和判定規則等規范性文件,參考了約幾百種具體產品標準中關于安全性能的規定。
??????? 本標準編寫中還吸取了BS EN 13463-1-2001《潛在性爆炸環境中的非電氣設備.基本方法和要求》的部分先進經驗,并注意貫徹了GB/T 15706.1-2007《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1部分:基本術語和方法(ISO 12100-1:2003,IDT)》、GB/T 15706.2-2007《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2部分:技術原則(ISO 12100-2:2003,IDT)》、GB/T 16856-1997《機械安全? 風險評價的原則(eqv prEN 1050:1994)》等基礎安全標準。
??????? 4.制定標準的原則
??????? 《煤礦井下用機械設備安全要求》標準編制過程中遵循以下原則:
??????? (1)系統性原則
??????? 目前大多數礦用機械產品標準是孤立的產品標準,其安全性指標通常規定了產品本身的安全要求;而煤礦機械設備通常不是獨立于環境之外存在的,某一機械設備可能是另一個機械設備系統的子系統,其安全特性對系統安全的造成影響,另一方面煤礦機械設備在特定的作業環境下,其自身的運轉會對作業場所環境以及操作人員帶來影響。因此在標準編制過程中要充分考慮機械設備的系統特性。
??????? (2) 基礎性原則
??????? 標準編制過程中,參考了“煤礦井下用機械設備產品技術標準集”和機械安全A類標準,標準的內容包括“機械設備、機械設備系統或電氣系統的關鍵機械組件”所能引起潛在性爆炸性風險因素的安全規定、“故障狀態下生產設備、生產系統的自身安全防護要求” 、正常生產狀態下生產設備對作業人員可能造成傷害的防護要求等一系列共有的安全要求。
??????? 此外本標準的編制過程中還注意堅持以下原則:
??????? (1)結合煤礦用機械設備的具體情況,在具體條款中貫徹《煤礦安全規程》與GB3836、GB13813、MT113等標準的要求。
??????? (2)將煤礦井下機械安全標志管理與檢測檢驗的成熟經驗反映在具體條款中。
??????? (3)將煤礦機械機械安全標準中適于我國的條款納入新編寫的標準。
??????????? (4)將現有煤炭行業標準中涉及安全的內容,經核實、歸納后納入新編寫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