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礦井總回風巷中及軌道不得放置機電設備,因我礦地面抽放系統建設需要總回風巷內安裝抽放管路,為滿足打運管路需要在專用回風巷內安裝使用JD-1 11.4kw絞車3部和鋪設有軌道,為了保證在回風巷內安裝使用機電設備的安全,特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二、瓦斯監控、斷電裝置相關要求
1 、通風科在專用回風巷中使用電氣設備的地點下風側3-5米處安設瓦斯傳感器一臺,并實現瓦斯電閉鎖。
2 、專用回風巷內的所有機電設備點必須安裝甲烷傳感器并具備甲烷超限斷電功能。
3、傳感器由通風科統一進行安裝并設置。設置要求: 當CH4≥0.5% 甲烷傳感器必須能發出警報。當CH4≥0.5%,時必須能及時斷電;當CH4<0.5%時方可恢復供電。
4、操作電氣設備時,應先測定電氣設備20米附近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0.5%時嚴禁操作電氣設備。
三、安全技術措施:
1、對總回風巷中所有電器設備使用地點設置瓦斯檢查牌板,每班安排專職瓦檢員進行檢查。
2、機電科定期對總回風巷中所有電器設備進行防爆檢查,如有發現電氣設備不完好或失爆現象,應及時更換處理。
3、瓦斯檢查員要定期對設備進行標校,瓦斯檢查員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及時進行處理。
4、通風科按要求對總回風巷道內進行灑水降塵時,應避開所有電器設備,如有發現亂灑水現象,立即進行處罰。
5、在運送抽放管路時,要做到輕拿輕放,嚴禁出現撞擊軌道產生火花。
6、所有參與工作人員都必須隨身攜帶甲烷便攜儀。
四、機電設備及軌道安全防護措施
機電設備防護措施:
(1)、加強設備檢修,確保設備安全可靠運轉,發現重大設備隱患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行處理并匯報單位主要領導;
(2)、現場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過程中應認真排查設備各部件是否存在隱患,并按照要求填寫設備運轉日志及檢修記錄;
(3)、加強對各種漏電繼電器的試驗,保護應確保動作靈敏可靠,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并做好記錄;
(4)、當發生掉電情況時,施工單位應匯報到單位值班處,安排小班電工趕赴現場處理,嚴禁強行送電。并立即聯系現場跟班干部趕赴現場,查明故障的主要原因、故障點,并迅速采取果斷的處理辦法,如半小時內處理不掉問題,所在包機組長和副隊長應立即下井處理,供電正常后方可繼續作業。
(5)、加強對軌道檢修與維護工作,對道床應經常清理,應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
五、其它注意事項
1、所有工作人員都必須完全服從本安全技術措施。
2、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應進行嚴重處罰。
3、回風巷道內不得進行電焊或擺放易燃易爆物品。
4、井口把鉤工應加強入井驗身制度,確保無危險品下井。
5、由安全科、機電科、通風科專職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工作。
6、各個跟班領導及科隊長每班應到現場進行檢查工作。
7、井下所有作業人員有權利對違反本安全措施工作的人員進行舉報,并予以獎勵。
8、回風巷所有機電設備點運行完畢后,在無人的情況下,必須停掉所有電源。
七、其他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