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福昌煤業有限公司是由原古交市馬蘭鎮辦煤礦及古交昌盛煤礦整合而成,為加快整合后復工復產進程,為以后正常生產做好準備,對原馬蘭鎮辦礦主斜井進行技術改造,在技術改造期間為保證提渣工作安全進行,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特編制本安全措施。
二、施工時間
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31日,工期20天。
三、施工地點
原馬蘭鎮辦礦主斜井。
四、勞動組織
負責人:王文生
成 員:石潤大 雷俊文 張緒明 李林福 康志強
五、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1、組織施工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明確施工任務,確定施工方案。
2、準備好施工所需工器具。
3、絞車所使用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好有效,開關、按鈕、閘、離合、鋼絲繩、鉤頭等必須認真檢查,確保達到完好標準。
4、必須完善運輸線路的信號裝置,確保作業期間信號準確、可靠。
5、對沿途運輸線路的軌道、道岔、道接頭、地滾子及安全設施等必須全面認真檢查,不合格的及時整改。
六、安全技術措施
1、參加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精神飽滿、精力充沛。
2、參加施工人員必須做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施工前認真檢查工作地點的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時不準施工。
3、在裝車時要注意安全,防止人員滑倒受傷和大塊渣石滑落對下面設備、設施造成損壞。
4、裝車要從井口開始,從上到下依次進行,嚴禁作業期間人員在裝車地點下部施工或逗留。
5、開車前絞車司機檢查閘把、閘皮、鋼絲繩、保安繩等合格有效,發現問題后,嚴禁強行使用,應立即停車處理。
6、開車前要確保絞車聯系信號必須靈敏可靠、音響清晰。司機精力要集中,接信號無誤后方可開車。
7、在作業過程中嚴禁停電松車,突然停電時必須用閘慢慢將車停住,不得一下子把車閘死,以防突然停車導致斷繩事故。
8、發現絞車鋼絲繩牽引不動時,必須立即打點停車查明原因,嚴禁強拉硬拽。
9、絞車提升要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嚴禁蹬鉤爬車。
10、絞車提升一次只準掛一個車,嚴禁絞車司機兼做摘掛鉤工作。
11、停送電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并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
12、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不準擅自脫離工作崗位。
13、本措施未提及之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執行。
14、參加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措施并簽字,否則不準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