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說明
根據采掘計劃安排,運輸下山落平后施工井底聯絡巷,井底聯絡巷采用綜掘,目前綜掘機已采購到位,為了保證綜掘機能順利下放到工作面,需對副斜井120m ~落平段進行拉底,工程量為160m。
副斜井主要支護方式為錨網噴支護,局部地段為錨網噴+u型棚聯合支護,巷道斷面約8㎡,原有斷面尺寸滿足不了綜掘機下放條件, 經現場量測,需對副斜井拉底400mm,為了保證拉底期間的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 施工范圍及工程量
從副斜井井口往下120m處開始拉底,一直施工到副斜井落平處,工程量為160m。
三、 施工方式
采用風鎬破巖作業達到設計要求,禁止放炮作業。
四、 施工技術要求
1、 施工時,必須確保拉底深度符合設計要求。
2、 拉底完成后要確保巷道底板平整度一致,不得出現倒臺階狀現象。
3、 拉底完成后為了保護原有巷道兩幫,須靠兩幫底板澆筑高400mm,厚 200mm的混凝土。
4、 拉底工作結束后須重新澆筑水溝,水溝在巷道右側靠幫施工(從井口往下看),水溝壁厚100mm,凈空300×300mm。具體尺寸見設計圖。
五、 運輸路線
利用1T礦車人工輔助出矸,由副斜井絞車提升至地面,再由人工翻矸,鏟車轉運至矸石山。
六、 其它安全措施
1、施工期間作業地點前方20m范圍內必須設置一道臨時擋車欄,平時處于關閉狀態。
2、作業地點必須安裝有直通調度室及絞車房的電話。
3、作業地點必須安裝有打點器。
4、絞車提升時,礦車的保險繩及車尾要正常使用預防跑車事故。
5、絞車提升時,所有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下車場或撤至地面。
6、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先學習本措施并簽字方可入井作業。
7、本措施未盡之處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