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車前的檢查試驗
(1)檢查上下山絞車周圍頂幫情況有無異常,絞車固定是否牢靠,清除雜亂異物,便于隙望。
(2)檢查絞車制動閘和工作閘,閘帶必須完整無裂紋,磨損余厚不得小于3 mm,銅或鋁鉚釘不得磨閘輪,閘輪表面應光潔平整,無明顯溝痕,無油泥;各部螺栓、銷、軸、拉桿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應完整齊全;施閘后,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即應閘住,綜合塊式制動閘手把工作行程不得超過全行程的3/4即應閘住。
(3)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打結和嚴重銹蝕,直徑符合要求,斷絲不超限,在滾筒上應排列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規定允許容繩量;保險繩直徑與主繩直徑應相同,并連接牢固;繩端連接裝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絞車應有可靠的護繩板。
(4)檢查絞車的控制開關,操縱按鈕、電動機、電鈴等應無失爆現象;信號必須聲光兼備,聲音清晰,準確可靠。
(5)空車啟動時,應無異響和震動,無甩油現象。
(6)通過以上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向上級匯報,處理好后方可開車。
2.啟動
(1)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后,首先應打開紅燈,向行人示警;閘緊制動閘,松開工作閘,按信號指令方向啟動絞車空轉。
(2)緩緩壓緊工作閘把,同時緩緩松開制動閘把,使絞車滾筒慢轉,平穩啟動加速,最后壓緊工作閘把,松開制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3)操作工必須在護繩板后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面或滾筒前面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4)下放礦車時必須反轉電動機,與把鉤工配合好,隨推車隨放繩,不準松繩,以免車過變坡點,突然加速崩斷鋼絲繩,更不得無電運行放飛車。
(5)工作中禁止兩個閘把同時閘緊,以防燒壞電動機。
(6)如遇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處理好后再開車,不準強行啟動。
3.運行
(1)絞車運行中,絞車操作工應集中精力,注意信號,觀察鋼絲繩,手不離閘把,如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2)絞車運行中操作工不得與他人交談。
(3)注意絞車各部情況,如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待處理好后再運行。
①有異響、異味、異狀;
②鋼絲繩異常跳動,負載增大,或突然松弛;
③穩定絞車支柱有松動現象;
④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⑤電動機單向運轉或冒煙;
⑥突然停電或有其他險情時。
4.停車
(1)接近停車位置,應先慢慢閘緊制動閘,同時逐漸松開工作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后,閘緊制動閘,松開工作閘,停車、停電。
(2)上提礦車,車過上端變坡點后,操作工應停車準確,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3)正常停車后(指較長時間停止運行),應拉滅示警紅燈;操作工離開崗位時,必須將供電的啟動器停電閉鎖。
5.其他要求
(1)嚴禁超載掛車、蹬鉤、扒車,行車時嚴禁行人。
(2)礦車掉道,禁止用絞車硬拉復位。
(3)因處理事故或其他原因車輛在斜巷中停留時,司機應集中精力,注意信號,手不離閘把,嚴禁離崗;如需松繩處理事故時,必須由施工人員采取措施,固定礦車。
(4)如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支架以及超長、超大物件時,應制定專項提升措施,確保安全。
6.采區上下山絞車日常檢查維護的內容
(1)檢查各部位螺栓、銷子、螺母、墊圈等,如有松動、脫落,應及時擰緊和補全。
(2)檢查信號裝置及電動機運行操作按鈕是否完好和有無失爆現象,信號發出是否清楚和明亮,否則應修理或更換,
(3)檢查滾筒有無損壞或破裂,鋼絲繩頭固定是否牢固,軸承有無漏油,鋼絲繩排列是否整齊,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4)檢查閘帶有無裂紋,磨損是否超限(應留有不少于3 mm的厚度),拉桿螺栓、叉頭、閘把、銷軸等是否有損傷或變形,背緊螺母是否松動,有問題應調整和處理。
(5)檢查閘把及杠桿系統動作是否靈活,施閘后,閘把不得達到水平位置,應當比水平位置略有上翹。
(6)檢查固定絞車的頂柱和戧柱是否牢固,基礎螺栓或錨桿是否有松動,底座有無裂紋,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7)檢查電動機空載啟動正常,接地是否良好,啟動器等電氣設備是否符合防爆和完好要求。
(8)檢查軸承及電動機、開關、電纜、閘帶等是否溫度過高,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經常擦拭絞車,清理浮塵和雜物,保持周圍環境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