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安排:
1、各檢修項目要提前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工作,將所用的工具、材料、配件提前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校對好后,提前一天運到施工地點。
2、各項目部供電技術人員提前辦理好停電工作票,準備好施工用的安全用具,停電時要提前通知用電單位做好相應停電準備。
二、安全技術措施:
1、檢修需要寫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檢修項目及時間不得隨意變更,如確需變更,必須經機電礦長和裝備動力科科長同意。
2、主井檢修項目檢修平臺及井下作業,施工前認真清掃天輪平臺、施工地點上方,井上井口搭設平臺鋪設安全網封口,防止施工中墜物傷人,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井口四周及井底拉好警戒繩,施工期間嚴禁閑雜人員進入,井上下派專職安監員盯靠現場。
3、各施工單位變電所檢修項目施工期間,要嚴格執行停電工作票制度及倒閘操作票制度,停送電必須有專人聯系,按規定停電、驗電、放電、裝設接地線、掛警戒牌。供電技術人員提前下達停電工作票,準備好施工用的安全用具。
4、檢修時登高作業人員要掛牢保險帶,做好防滑措施。
5、檢修期間,凡起吊工作要提前檢查、檢修好起吊工具,起吊固定點要可靠,確無問題后方可使用。重物起吊前應先進行試吊,經試吊確無問題后方可繼續起吊,重物起吊后,物體運動前方及下方不得有人。
6、檢修中的安全檢查人專職負責安全,不得從事具體施工,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聽從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安全負責人的監督,否則不準參加施工。
7、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施工措施并簽字。在檢修期間各檢修地點必須有籌建處相關科室負責人及監理盯靠現場。
8、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及搬遷電氣設備,任何項目不得借用其它項目停電時間。驗電筆必須在施工操作之前試驗好,檢修機電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井下停送電前要檢查瓦斯濃度,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四十五條規定時(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于1.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方可送電。
9、凡因檢修影響掘進工作面停風的設備,送電前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在恢復通風前,必須由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確無問題后,方可開啟局部通風機,人員方可進入施工地點。
10、主、副、風井井下掘進迎頭所用低防、七小電器設備要認真進行檢修,特別是接線腔內接線的檢查,電氣設備清掃緊固,要建立專項記錄,檢修完畢后要進行試運轉。
11、調度室要做好檢修項目的調度工作,各檢修項目負責人要及時匯報開、竣工時間。調度室電話:
12、各檢修項目負責人要嚴把檢修質量關,檢修后的設備要達到完好標準,并做好現場施工數據的記錄工作,經試運行確無問題后,清掃現場開好收工會后,檢修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四股泉煤礦裝備動力科
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