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工程、水文地質勘查、測繪工作和邊坡穩定性評價并制定邊坡穩定措施。
建立巖移永久性觀測線(網),定期觀測。
2、 非工作幫形成一定范圍的到界臺階后,定期進行邊坡穩定分析和評價,對影響生產安全的不穩定邊坡采取安全措施。
3 、工作幫邊坡在臨近最終設計的邊坡之前,對其進行穩定性分析和評價。當原設計的最終邊坡達不到穩定的安全系數時,修改設計或采取治理措施。
4 、長遠和年度采礦工程設計,進行邊坡穩定性驗算,達不到邊坡穩定要求時,修改采礦設計或制定安全措施。
5 、采場最終邊坡的管理遵守下列規定:
(1)采掘作業按設計進行,坡底線不得超挖。
(2)臨近到界臺階時,采用控制爆破,不得超鉆并采取減震措施,嚴禁采用硐室爆破。
(3)含有露頭煤的到界臺階,采取防止露頭煤風化、自燃及沿煤層底板滑坡的措施。
6 、排土場邊坡管理遵守下列規定:
(1)隨著排土場邊坡的形成和發展,定期進行邊坡穩定分析,如有不穩定因素應修改排土參數或采取防治措施。
(2)實施內排土場前,必須測繪地形,查明基底巖層的賦存狀態及巖石物理力學性質,測定排棄物料的力學參數,進行排土場設計和邊坡穩定計算,清除基底上不利于邊坡穩定的松軟土巖。
(3)內部排土場最下1個臺階的坡底與采掘工作面之間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4)內部排土場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或減少水流入排土場。
7 、定期巡視采場及排土場邊坡,發現有滑坡征兆時,設明顯標志牌。對設有運輸道路、采運機械和重要設施的邊坡,及時采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