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松樹灘煤礦施工隊在二采區皮帶機轉載點處,維修安裝皮帶秤,需要在現場使用電氣焊,為了確保施工安全順利的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使用電焊前的準備工作:
1、電焊設備在入井及使用前,必須經機電科檢查完好后方準入井使用,嚴禁不完好設備入井。
2、井下使用電焊時,安監科必須派專職瓦檢員現場跟班作業,并由機電科負責人、電氣焊班班組長現場檢查和監督下進行作業施工。
3、焊接前,跟班瓦檢員必須檢查作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的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濃度,當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4、作業前應將作業地點附近的可燃物(如木板、棉紗、廢舊油料等)移出作業范圍,以免引起火災。在作業地點附近至少預備兩臺滅火、器消防沙箱、沙袋及足夠的水源,有專人負責灑水。
5、當發生電器、油料火災時,嚴禁用水實施滅火。
二、 施工中應注意的事項:
1、進行作業時科室領導和施工班長必須在場檢查和監督作業,并負責處理現場出現的突發問題。
2、進行作業的焊工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并能正確的判斷處理突發事故。在進行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第223條和《礦井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第七章第七節中有關規定實施作業,確保安全施工。
3、在作業期間,瓦檢員要隨時檢查作業地點周圍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濃度,發現有異常情況或瓦斯濃度超過0.5%時,立即停止作業并進行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作業。0
三、作業完畢后的安全工作:
1、完成焊接工作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以防出現復燃現象。
電氣焊工作結束后,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至少檢查1小時,發現有復燃等異常情況時立即處理,如未發現,宣告本次焊接工作結束。
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將施工設備(如:電焊機、氧氣瓶、乙炔瓶等)升井交回庫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