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4-2煤輔運大巷照明安裝時的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措施,望工作人員認真執行。
一、施工前的準備
1、施工人員應戴好安全帽、手套。
2、施工前應對照明燈及電纜進行詳細檢查,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均須符合要求,外觀壞損現象。
3、施工人員應熟悉照明燈吊掛路線。
4、檢查好所用梯子及安全帶是否完好
5、準備好施工所用的一切工具和材料。
二、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所有進入施工地點的指揮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按本技術措施的規定施工。
2、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崗位證上崗,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3、跟班隊長或班長是安全第一負責人。
4、施工前,所有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措施,并經過簽字,否則不準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就在巷道前后20米范圍派專人設立警戒,以防車輛進入此范圍內發生事故,如來車時,警戒人員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并轍到安全地點。車輛通過后,方可進行作業。
6、人員站在梯子上作業時,梯子應派人扶好,以防梯子傾倒。
7、人員站在梯子時,必須將安全帶掛到頂板。
三、使用發電機安全技術措施:
1、發電機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維修。
2、施工前發電機必須放在頂板完好,巷道無偏幫、無積水的巷道一側,嚴禁放在巷道中間,避免影響運輸及行人。
3、施工前作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無易燃易爆物品,對工作區域施工前必須灑水防塵。作業現場必須備有2臺合格的滅火器,滅火器材應放置在進風測。
4、作業現場負責人必須佩帶多功能氣體檢測儀,隨時檢測施工地點及附近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變化情況,發現超標,立即停止作業,停止發電機運行,并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正常運轉期間,施工人員要加強注意發電機運行完好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機。
6、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轉時,不得進行發電機的維修與保養。
7、施工前必須詳細測定工作現場瓦斯及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當施工地點20米范圍內風流中及巷道頂、幫瓦斯濃度不超過0.5%,其他有害氣體濃度符合《規程》規定時,方可施工作業。
8、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做到自主保安,在施工過程中要做到相互保安,相互配合。
9、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學習貫徹本安全技術措施,并簽字。還必須嚴格遵守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