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斜井井底車場因長時間停產而積聚了大量的積水,在副斜井井筒施工時,也只排出了巷道內的少量積水。現為了保證軌道運輸大巷掘進貫通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利用副斜井井下原有巷道設立臨時水倉進行排水,為確保排水作業安全無事故,特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一、瓦斯防治安全措施
1、瓦檢員在排水前必須檢查巷道內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在確認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低于規定值時,方可啟動水泵排水。
2、在副斜井井口20米處安裝5.5KW對旋式局扇通風機,用直徑為600mm的阻燃風筒接至排水地點,風筒根據排水長度及時延伸。風筒出風口距排水點不得大于5m。風筒必須做到吊掛平直,逢環必掛,不得有死角,發現有破口應及時縫補,風筒連接采用反壓邊連接法,接口嚴密。
3、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并實現雙風機雙電源并能自動切換,局扇必須有專人負責,保證正常運轉,杜絕無風、微風作業。
4、井下停電或停風,排水人員必須全部立即撤到地面,同時通知調度室,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5、風筒規格要一致,不準花接,不得使用規格不一致的風筒。
6、排水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和一氧化碳檢測儀,隨時監測有害氣體濃度,發現有害氣體超限立即撤離到新鮮風流處,并向調度室匯報處理。
7、對因瓦斯濃度超限而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時,方可通電起動。
8、在排水地點和排水巷道回風口安裝甲烷傳感器,傳感器與地面瓦斯監控系統連接實時上傳作業點瓦斯濃度,當瓦斯超限時能切斷排水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
T1:報警濃度為≥0.8%、斷電濃度為≥0.8%、復電濃度別<0.8%>。
T2:報警濃度為≥0.8%、斷電濃度為≥1.2%、復電濃度別<0.8%>。
9、排水人員嚴禁拆開、敲打、撞擊礦燈,防止引發瓦斯爆炸事故。
二、頂板災害防治安全措施
1、由于排水地點(副斜井原有巷道)的木支護部分已腐蝕,因此在排水時,必須先在巷道內每間隔1米支設1根點柱進行臨時支護,頂板破碎地點適當增加點柱數量,加強支護。
2、機電設備安置地點要增加支護密度,并采取防倒柱措施。
三、機電方面
1、排水相關電器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其安全性能。檢查合格方準入井。
2、嚴禁井下電器設備、開關失爆;各種保護、接地要齊全、運行正常符合規定,嚴禁甩開不用。
3、開關安設處要無淋水、頂板穩定完整、如確需放在有水處則要采取防開關淋水措施。
4、不得帶電檢修和搬遷設備,嚴禁非機電人員拆卸機電設備。
5、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設專職電工管理電器設備防爆,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6、各種線路必須吊掛整齊,嚴禁到處亂放、亂堆、拖在地上,特別是靠近水泵處的線路,防止水泵擠壓和人工操作損壞絕緣。
四、排水工操作要求
1、排水泵操作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2、排水工要堅守崗位,認真觀察水位和水質變化,防止涌水突然增大,造成突發事件,淹沒電器設備。
3、啟動排水泵前檢查各部位螺栓有無松動、是否齊全。
4、在水泵啟動前,檢查水泵軸承是否缺油,連軸器連接是否良好,防護外罩安裝是否牢固,電動機及開關是否完好。
5、檢查籠頭是否堵塞,吸水管有無破裂進氣,泵體有無斷裂。
6、開泵后必須經常注意水泵是否有水,轉動是否靈活。
7、水泵嚴禁在不上水和關閉出水閥的情況下長時間運轉。及時把壞的水泵運出井外,確保備用泵的接替。
五、其它方面
1、排水工在下班時,要把當班的排水情況、水泵的運轉情況、水位的變化情況做好記錄并及時匯報調度室。
2、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水泵工必須現場交接接,上一班發現的問題、異常或可能出現的情況要給接班人交待清楚,如有必要可以協助接班人員進行解決,嚴禁接班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盲目冒險作業。
3、排水工在進入排水地點作業或移動排水泵時,不得一個人獨自進入排水地點,必須在安全員或瓦斯員的陪同下進入作業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