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50101回風順槽切割門框安全作業,制訂如下安全措施:
1、作業地點必須保證消防管路暢通并有足夠的水量,同時配備兩臺滅火器。作業地點下部采用鐵皮或鋪砂接受切割火星。
2、配專職瓦斯員一名跟班作業,在作業前檢查作業地點20米范圍內的瓦斯情況(包括作業地點上隅角)。瓦斯濃度超過0.5%時嚴禁作業。
3、氧氣瓶、乙炔瓶運送要輕拿輕放,嚴禁沖擊、碰撞,運送到作業地點時必須由專職焊工進行操作。
4、作業前要清理作業地點、浮煤、木材、油料、棉紗等一切易燃物品,巷內不可移動的電纜、PVC水管、風筒,要經防火保護后方可進行作業。
5、嚴禁超越指定地點作業。每隔10分鐘檢查一次作業地點的瓦斯變化情況。
6、氧氣瓶、乙炔瓶應放在作業地點回風側,且兩瓶的距離保持在10米以上。
7、作業前應先檢查氧氣、乙炔瓶閥門及管道是否漏氣,如有泄漏必須處理好在進行作業。(瓦斯員監督檢查)
8、在裸體巷道作業時要用不燃材料對煤體進行封閉掩護。
9、發現主要通風機停風后立即停止作業。待恢復送風后,檢查瓦斯無異常時方可恢復作業。
10、作業必須在全風壓巷道內,無風、微風、瓦斯超限嚴禁作業。
11、施工時施工組配專人觀察周圍濺落火星情況,如發現引燃可燃物,必須立即用水或滅火器撲火。并在作業地點周圍定時灑水。
12、切割完畢后,由焊工把切割工具清點后,隨焊工同時出井,氧氣瓶、乙炔瓶等切割工具不得在井下存放。
13、切割完畢后,瓦斯員全面檢查作業地點周圍的瓦斯,火星灑落情況,如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檢查延時不少于1小時,確認無隱患存在后方可離開。
14、切割接完畢后,施工組對切割部位進行降溫處理后,方可進行搬運作業,以防高溫燙傷或引燃雜物。
15、焊工攜帶點火物出、入井要經井口檢查員檢查登記方可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