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地點: 203工作面
二、施工內容:
三、作業時間:2011年 月 日~2011年 月 日
四、安全措施
1、燒焊前,瓦檢員必須檢測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且巷道頂部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在作業地點及上下風側10米內各懸掛一個便攜式瓦檢儀,隨時觀察作業地點瓦斯濃度。
2、作業地點前后10米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暴物品,不能挪走的電纜、管線用皮子、鐵板等物掩蓋隔離好。配備兩臺滅火器,并設有注液槍專門負責灑水。
3、作業前,燒焊地點附近5個支架必須停壓防止支架誤操縱造成淌貨、傷人,燒焊地點10m范圍內用水噴灑,消滅煤塵堆積和飛揚。
4、拆接電焊機電源時,必須將所接電源開關上一級開關停電,并在停電開關上懸掛“線路有人工作,禁止送電”標志牌。停電后,經驗電、放電、掛接地線后方可開始工作,并做好安全監護工作,接線時必須先接負荷側,后接電源側,拆線時必須先拆電源側,后拆負荷側,接線必須接觸良好。工作面砂幫刮板運輸機必須把電源切斷,且設專人停送電。
5、工作面使用火電焊作業時,作業地點上風流停止一切可能產生瓦斯煤塵的工作,防止煤塵飛揚。
6、電焊工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作業,電工現場負責監護工作。
7、燒焊完畢后,作業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消滅殘火,并設有人觀察,1小時以上,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8、區值班干部,安檢員,瓦檢員親自在現場指揮和監督。
9、氧氣乙炔間隔距離必須大于5米。
10、施工地點必須有專門消火使用的消防火管路。
11、焊工和其他監護人員必須嚴格按本工種“操作規程”和“施工安全措施”作業。
12、礦救護隊排專人現場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