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礦井“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檢查及評定辦法》和《礦井“一通三防”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
(二)認真落實綜合防塵責任制
(三)嚴格按標準要求上齊上全各類防塵設施,防塵設施的使用、維護必須由專人負責,做到使用正常。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塵源的管理力度,特別是機組割煤和綜采工序作業。機組處噴霧必須安裝使用降塵效果好,能夠覆蓋滾筒的大流量磁化噴嘴,做到開機開水,停機停水。綜采工作面,必須每架支架安裝一道架間噴霧,做到移架、綜采噴霧。
(五)對接塵員工全部佩戴防塵口罩,防塵口罩濾膜定期更換。
(六)各轉載點、卸載點必須安裝不少于2個噴嘴的噴霧灑水裝置,做到開機開水,停機停水,專人負責維護。
(七)按照巷道沖洗的分工范圍定期沖洗巷道,杜絕煤塵堆積現象發生。
(八)定期對礦井和地面粉塵測點進行監測。
(九)每月上、中、下旬對礦井、地面粉塵作業場所的綜合防塵標準化工作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三定”處理。逾期未處理的,依照《礦井“一通三防”獎罰條例》予以經濟扣罰。
(十)定期對接塵員工進行健康檢查,接塵員工受檢率達到規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