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好副井乘人車安全運行,結合我礦現有條件,加強乘人車管理工作,嚴防事故發生,確保乘人車安全運行,特制定乘人車安全技術措施。
1、絞車司機和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絞車司機乘人車運行前對保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保證靈敏、閉鎖可靠。
3、絞車司機要嚴格按照“三不開車”原則,必須按信號指令下車,在開車前必須聽清信號。
4、在乘人上下時,必須切斷絞車電動機電源。
5、司機必須對絞車認真檢查,并按照巡回檢查線路圖對主要部位至少每班巡查一次,鋼絲繩應做重點檢查,纏繞排列是否整齊,有無擠壓、彎曲、變形,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要及時匯報并做好詳細記錄。
6、絞車運行中必須集中精力,謹慎操作,不得與他人交談、嬉戲打鬧,絞車操作時司機不準離開操作手把,嚴禁在絞車運行中替換司機。
7、每班乘人車運行前必須空車上下試運行一次。
8、乘人車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5米/秒,停開一定要聽清信號、看準儀表,確認后才能開啟或停車,寧可開慢一分鐘,絕不搶先一秒鐘,對絞車運行中的非常信號先停車,查明原因后才能繼續開車。
9、乘車人員,入井時必須在信息站欄桿內等候。升井時必須在井下候車室內等候。嚴禁在機車運行區或道心內候車、停留。由把口工負責監管。
10、乘人車駛至預定位置后,待人車停穩后,乘車人員必須排隊,經車長允許后方可上車,每乘滿一節車廂乘員必須掛好防護鏈,不準超額乘車。
11、所有乘車人員必須聽從司機或車長的指揮,嚴禁起哄、擁擠、打鬧、搶上、搶下,否則按“三違”論處,對不聽指揮人員車長有權拒絕乘車并通知安檢和調度室。
12、車長必須恪盡職守,嚴格維持現場秩序,保護好職工的安全。
13、每節車廂限乘15人,嚴禁超員乘車。
14、乘車人員隨身攜帶物品嚴禁露出車外,不得攜帶超長超寬工具、物品乘車。
15、開車前必須掛好防護鏈,運行信號發出嚴禁上下車。人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
16、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措施執行,履行職責,確保入井人員安全和乘人學運行。
17、對于強乘、扒乘人車,不聽把口工指揮人員,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300--500元罰款。
18、本措施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19、各相關單位要認真組織全體人員貫徹學習并簽字,做好學習記錄,嚴格按照措施要求落實執行。
義煤集團洛陽五星煤業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