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斜井井底車場輔助運輸采用無軌防爆膠輪車運輸, 為了保證運輸安全, 特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1、井下輔助運輸使用無軌防爆膠輪車。設備裝好后在開車前,司機及跟車人員必須對緊固、捆綁情況、裝車次序和方向、裝車數量、裝車高度和寬度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進行運輸。
2、入井車輛駕駛員必須證件齊全(車輛駕駛證、入井許可證等),證件不全者嚴禁入井。司機嚴禁酒后駕車;司機身體狀況不好嚴禁駕車。
3、車輛入井前,必須做車輛安全檢查,司機必須配戴礦燈、自救器,穿好工作服、嚴禁帶煙火、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檢查車輛的車況、滅火器、接地裝置是否完好;嚴格按照規定路線行駛。
4、車輛在所有巷道行駛時,注意沿線通風設施及電纜、管路的安全,嚴禁撞壞通風及井巷設施。運行車輛必須喇叭完好,倒車時應有警示信號,長距離倒車時,不準取消倒車信號。
5、運輸過程中必須集中精力,認真操作,車輛在巷道中轉彎時,速度要慢。運輸途中遇有行人,要發出信號,減速通過。能見度低時,必須減速行駛;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積極采取措施處理,減少影響,保證安全。不許在坡上停車,特殊情況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6、兩車相會,一方要提前在安全位置停靠,關掉大燈,待對方車輛通過后再行車。
7、行車中遇有基礎不好或道路上有障礙物時,不得強行通過,待清除路障后再通過,車輛通過巷道開口和拐彎必須減速慢行,并發出聲光信號。
8、車輛轉彎、倒車時,要預先觀察來去方向是否有異常情況,轉彎或倒車時要操作自如,不可手忙腳亂突然加速或剎車。
9、物件運至指定地點卸車時,必須在專人指揮下進行,嚴禁野蠻卸車或隨意卸車。
10、裝車時,隨時注意車廂的變化,避免發生危險。
11、行車中遇有錨索或長錨桿,車輛要減速通過。車輛在運行時不得進行檢修。
12、車載物件發生散脫、竄位等問題時,司機要及時停車,經妥善處理后方可繼續行駛。
13、不可搶行爭路,互不相讓,必須遵守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禮讓三先”的行車原則。
14、規定運輸的物料不得超長、超寬、超載。車輛的燈、信號使用可靠。遵章駕駛,嚴禁違章作業。
15、司機嚴禁在機車啟動狀態下離開駕駛室,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做好手剎制動,脫離離合器。柴油機急速運轉,行走,鎖車等步驟。
16、車輛上坡不準曲線行駛,下坡不準脫檔滑行。
17、嚴禁其他工作人員私自開車。嚴禁將頭、手或身體伸出車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