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年2月27日至3月27日
負 責 人:王建團
地 點:主斜井口
參加人員:王建團、何戰旗
目 的:主斜井巷道擴修,需要進行電氣焊作業
安全措施:
1、施工前由王建團負責向所有參加人員貫徹本措施。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
2、施工前,工作人員必須將工作地點20米內的易燃物及雜物處理干凈后進行灑水。
3、施工前,由安全管理科安排專職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4、施工前由王建團負責派專人檢查電焊機、電源線、開關、焊把線、氧氣瓶、乙炔瓶、氣繩等,確保完好。氧氣瓶、乙炔瓶相距10米以上,氧氣瓶、乙炔瓶距明火10米以上。
5、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做好防護措施。
6、將焊接部位提前轉到人工易操作位置,并便于冷卻。滾筒定位后到工作結束前,嚴禁再變換焊接位置。
7、施工過程中如周圍存在易燃物品,需在焊接部位下方墊鋼板用于盛接焊渣。
6、施工現場由王建團負責派專人配備兩臺滅火器及灑水用具,現場接專用水管,負責灑水工作并保證水管暢通,有常流水。
7、工作結束后,清理現場。
8、本措施從實施之日開始如需進行電氣焊作業必須按此措施實行,并填寫記錄。
9、本措施由安全管理科監督執行。
10、本措施抄送安全管理科、機電運輸科。
機電運輸科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