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礦噪聲源主要來自穿孔、采掘、運輸、推土機和壓氣等設備的運轉和爆破作業。設計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采場爆破噪聲及振動污染控制措施:根據巖性和開采參數,本設計采用先進爆破技術,以毫秒級的時間間隔,按一定順序分段起爆,從而減少炸藥消耗量,降低爆破振動,并可有效降低采場穿孔爆破產生的噪聲、振動和粉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禁止夜間起爆。
(2)在總體布置時工業場地盡量遠離采掘場、排土場及礦山道路沿線布置;考慮工業場地內廠房、車間產生高噪聲源的特點,工程設計時將產生高強聲級的廠房車間相對集中布置。同時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和增設輔助車間(倉庫等)對噪聲傳播起到遮擋作用。
(3)機電產品選用時,除考慮滿足生產工藝技術要求外,選型還必須考慮產品具備良好的聲學特性(高效低噪),向供貨制造設備廠方提出限制噪聲要求。
(4)利用綠化的多種環境功能,增加綠化面積,加強綠化的維護,通過綠化帶的隔離,使環境噪聲達到標準要求。
(5)高噪聲設備盡量放置在廠房內,并盡量布置在建筑物的底層,基礎應采取減振措施,廠房門窗做好隔聲措施,局部作隔聲處理,如對鍋爐引風機作局部隔聲。
(6)當對某些聲源采取上述措施后,噪聲仍未達到規定標準以下時,可設操作人員隔聲值班室,操作人員可實行輪換工作制,以減少與噪聲的接觸時間,同時給操作人員配發勞保用品,如耳塞、護耳器等,以降低噪聲對人耳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