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1070m車場繞道至11304風巷口需要利用電錘在巷內巷幫上打眼,用于固定電纜掛鉤。為了安全施工,特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人員組織情況
施工時間:2009年8月5日~8月7日
施工地點:+1070m車場繞道至11304風巷口
施工負責人:李 寧
技術負責人:屈家輝
參加人員:萬 勇 陶峰峰 牛風庭等
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技術員必須將本措施貫徹給每位作業人員,不參加學習的人員,不得參加該項工作。
2、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向每位作業人員講清工作步驟、內容、人員分工及其安全注意事項,并備齊所需的工具、器材等。
3、在工作現場,應裝設一套可靠的供水管路,且保證管路暢通,并經施工負責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必須人工用鐵桶取水。
4、在工作地點20m范圍內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安排專人將浮煤、浮塵清掃干凈,并用水灑濕,且準備2個合格的干粉滅火器。
5、在工作地點,必須由通風隊配備一名兼職瓦檢員在工作現場20m范圍內檢查風流中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不超過0.5%,方可進行電錘作業。
6、電錘的電源線從11304風巷口低壓開關負荷側引出。真空電磁起動器電壓為660V,電錘的電壓為220V,必須使用調壓器進行調壓(即先將上級饋電開關斷電閉鎖和加鎖并掛停電牌,從真空磁力起動器負荷側引出電源線,電源線與調壓器的輸入端連接,電錘線與調壓器的輸出端連接,并用絕緣膠布把接線頭包裹嚴密,接好電錘電源線,然后摘掉停電牌,合上饋電開關逐級送電進行電錘作業)。電錘線路及電錘手持部位必須完整無破損,絕緣良好。
8、電錘的拆接線,必須由施工負責人派專職電工進行。拆接線前,將上一級開關電源斷電閉鎖和加鎖,并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由專職電工操作,必須先驗電、放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拆接線工作,停送電必須嚴格執行“誰停電,誰加鎖、誰解鎖、誰送電”的停送電的作業制度。
9、電錘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握緊電錘手柄,精力集中,以防電錘突然打轉傷到操作人員。
10、電錘作業時,必須堅決執行“一人作業,一人監護”的作業制度,監護人員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親自指派。
11、每打完一個眼,施工負責人都應對其進行清理,隨時對其周圍灑水降溫。
12、電錘作業完畢后,首先停電,然后拆線,并整理好作業工具。施工負責人及操作人員必須清理干凈工作現場的所有粉塵,并派專人在現場觀察至少1小時,發現異常必須立即處理,經處理正常后,方準撤離所有人員。
13、施工前后,施工負責人必須向礦調度室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