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山開采必須有規范的《開采方案與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照規范和開采方案要求施工;應進行規范的爆破設計,合理進行爆破作業,充分運用微差爆破、松動爆破、預裂爆破和光面爆破等技術手段,以減少爆破震動對邊坡及軟弱結構面的影響。根據該礦山周邊環境特點,該礦山爆破主要應采用中深孔松動控制爆破,局部采用淺孔松動控制爆破;
(2)完善各項采場邊坡安全管理制度,建議設置邊坡技術管理機制,配備一定人員負責邊坡管理工作;
(3)抓好邊坡檢查工作,建議作定期觀察并做好記錄。當發現臺階平面或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塊浮石及傘檐懸在上部時,必須立即處理,必要時可采取錨噴、鋼絲繩網等支護方式增強邊坡穩定性,確保下部開采安全;
(4)有保證邊坡穩固、防止滾石、塌落的措施。對非工作幫及工作邊坡的穩定性及片幫、危浮石應進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和處理;
(5)采場工作幫應定期檢查。不穩定區段在雨后應及時檢查,發現異常應立即處理;
(6)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事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進行處理:
--巖層內傾于采場,且設計邊坡角大于巖層傾角;
--有多組節理、裂隙空間組合結構面內傾采場;
--有較大軟弱結構面切割邊坡、構成不穩定的潛在滑坡體的邊坡;
(7)露天礦場各作業水平臺階應保持一定的超前距離,嚴禁從下部掏采,采剝工作面禁止形成傘檐、陰山坎、空洞等現象;
(8)應定期對上部最終邊坡進行排險清理,及時清除坡底堆積物,保持平臺平整和道路暢通。排險時盡量避免人工處理坡面浮險石,如果確實需要作業人員進行坡面安全處理,為防止人員從邊坡上墜落,進行高處作業時,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能正確熟練地使用保險帶和安全繩。保險帶的吊掛點必須牢固可靠。對安全帶、安全繩、錨樁等,要按規定經常檢查、及時更換不合格品。在終了邊坡的修整作業中,必須嚴格按自上而下次序修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