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安全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章守紀,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帶。
(2)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按規定懸掛安全警示標志、標牌和安全宣傳標語。
(5)施工用電中的照明、配電箱、開關箱、架空線、接地接零等部分必須嚴格按規程操作、布置。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應編制用電計劃,實行定期檢查制度。
(6)大型機械的保險、限位、防護、指示器等必須齊全可靠,駕駛、指揮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必須按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2火工品現場管理
(1)建立健全的火工品現場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的火工品現場管理制度,所有的火工品必須做到收、發數量一致。
(3)火工品必須做到當天購買當天用。
(3)嚴格控制火工品的領取數量,防止火工品用后剩余遺留施工場地內,凡是用后剩余的火工品,一律退回民爆公司。
3爆破作業安全措施
(1)從事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使用爆破器材時必須嚴格執行購買、發放、退庫登記手續,并由現場技術值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認可簽字;
(3)每排炮從裝藥到爆破整個過程必須由現場值班人員或安全管理人員守侯在爆破現場;
(4)裝藥前應對炮眼進行清理驗收,裝藥必須使用木質炮棍,禁止煙火和使用明火照明;
(5)禁止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堵塞炮眼,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藥包或藥柱中的導火線及雷管腳線;
(6)起爆前必須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崗哨和標志;
(7)控制藥量,減少震動,加強防護。爆破現場必須使用堅固材料遮擋封閉,確保爆破飛石不對居民、行人、車輛及其他物體造成傷害;
(8)炮響之后,必須在15分鐘后進入爆破地點,并查清有無危石、支護破壞和盲炮現象,發現盲炮應立即報告,及時處理;
(9)剩余爆破物品必須及時退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