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隊2007年度設備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檢修任務順利完成,保證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 根據工作任務,下井前備齊各種常用工具、備件、儀器、儀表及安全防護用具等;
2、 整個檢修過程必須有一名班隊長以上干部現場指揮、協調,并負責現場的安全及措施的貫徹執行及監督檢查;
3、 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遵守“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將停電措施帶至工作現場,并嚴格執行;
4、 現場負責人必須將檢修工作明確分工,并委派一名工作負責的且持有電工操作證的人員負責聯系停、送電;
5、 嚴禁帶電進行檢查、檢修、維護、調整等電氣作業;
6、 進行電氣作業時,必須嚴格按停、送電制度進行,即:停電、檢查瓦斯濃度小于1%、驗電、放電、裝設保護接地線、閉鎖、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志牌,并設專人看管;
7、 檢修結束后,應認真檢查各種電氣設備、清點人員、檢查設備內有無遺忘工具,拆除短路接地線、清理現場,確認各項工作無誤后再取下標志牌,派專人送電,送電時操作人員要先進行試送電,確認設備運行正常時,方可送電工作;
8、 嚴禁用低壓驗電筆檢驗高壓電氣設備和線路;
9、 所有參與檢修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貫徹此措施,并持證上崗;
10、 其他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及科室審批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