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中央三令五申,強調抓好安全生產,但是煤礦安全事故依然不斷,僅從安全生產這一角度出發,就會發現許多深層次的根源:
??? 一是一些地方和企業沒有充分認識到安全投入成本與經濟效益的關系,單純追求經濟效益而置安全生產于不顧。不難發現,安全投入搞得好的企業,不僅安全事故少,而且經濟效益也好;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或者干脆不管安全生產的企業,即使一時收到了可觀的經濟效益,但也不會長久,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輕則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重則毀掉一個企業。
??? 二是監管不力。對于煤礦安全生產,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著監管不力的問題。主要表現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什么方面發生問題,就去抓什么,哪方面出了事故,就去加強哪方面的工作。動輒搞安全集中整治一陣風,安全基礎不堅實,超前預防能力薄弱。有的即使發現了問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卻不夠,甚至有的安全執法人員把安全執法當作撈取個人好處的籌碼,徇私枉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和礦主相互勾結,謀取個人利益。
??? 三是對事故責任人懲處不力,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使法律的威懾力和權威性大打折扣。有些地方往往以罰代刑,把事故責任者不疼不癢地責罰一下。事后,責任者既可逍遙法外,又可繼續開張賺錢。該抓的不抓,該判的不判,少了法律強有力的約束與震懾,安全事故便駕上利益驅動的快車,頻頻闖“紅燈”。
??? 四是員工的安全技術和安全意識較差。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一方面是不斷提高的機械化、自動化生產對技術、對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另一方面是千千萬萬未經培訓的農民協議工涌入企業,成為企業生產一線的不可或缺的主力軍,他們的安全技術和安全意識比較薄弱,不同程度上降低了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企業如果只為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了對他們的教育培訓,那就會對以后的安全生產造成很大的影響。
??? 五是對隱患整改的督促落實不力。在對待事故問題上,在安全隱患排查中,有的說起來頭頭是道,開會也講、文件也發、標語也貼,就是光說不查,或者檢查不到位,留有死角死面,沒有找到真正的“病灶”。有的為了省錢省事,不愿觸及切膚之痛,只是隔靴撓癢,走馬觀花,結果讓那些引不起人們注意的“管涌”成為搗毀堤壩的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