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纜故障發生后,首先根據故障的現象和狀態,正確判斷故障類型,并及時向礦調度和機電主管部門匯報,組織有關人員迅速進行處理。
(2)當電纜因故障引起火災時,應立即切斷故障電纜的電源,并不失時機地滅火救災。當火勢蔓延過快不能立即撲滅時,應立即通知附近采(掘)區、隊的人員迅速撤離危險區,并向礦領導匯報,進一步采取滅火措施,或
按礦井的救災計劃進行滅火。
(3)當采用地面測試方法測試井下鎧裝電纜的故障時,進風巷道風流中1%以下時,方可進行。對于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瓦斯濃度必須在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來測定電纜故障時,必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該地
點的瓦斯含量,只有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使用。
(4)當井下橡套電纜發生故障后,應根據故障現象進行分析和判斷,確定故障類型和故障點。在處理故障時,必須將故障電纜與其他電纜完全隔開,才可進行測試和處理。
(5)當連接電纜的開關跳閘時,應由維修電工負責查明原因,并由瓦斯檢查員檢查故障電纜所在地段的瓦斯濃度,當濃度在1%以下時,才能進行檢測。對有煤(巖)與瓦斯突出的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內的故障電纜,嚴禁
用試送電的方式進行故障判斷和尋找電纜故障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