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瓦斯積聚是指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點,局部瓦斯濃度達到2%,體積超過0.5立方米。防止瓦斯積聚的措施有:
(l)通風是防止瓦斯積聚的主要措施合理選擇最佳的通風系統,加強通風管理,做到有效、穩定和連續不斷,才能將涌出的瓦斯及時沖淡排出,使采掘工作面和生產井巷中的瓦斯濃度符合《規程》規定的要求。
(2)及時處理局部積存的瓦斯生產中易于積存瓦斯的地點有: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頂板冒落的空洞內,低風速的頂板附近,停風的盲巷,回采工作面采空區邊界處及采煤機附近。及時處理局部積存的瓦斯,是礦井日常瓦斯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預防瓦斯爆炸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關鍵工作。通常采用的主要方法是:向瓦斯積存地點加大供風量或提高風速,將瓦斯沖淡排出;將盲巷和頂板空洞內積存的瓦斯封閉隔絕;必要時應采取抽放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