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2運輸巷為我礦11301采面接替工作面運輸順槽,現已開口掘進122m,在工作面進行探放水作業過程中,巷道中部正前方鉆孔在46m出水,為確保水害治理工作安全有效,對水患情況調查分析如下。
一、井田基本情況;
1、礦井整合:
中寨煤礦屬整合礦井,由原中寨煤礦、原仙水溝煤礦、原羅家營煤礦、原海子灣煤礦整合而成。
中寨煤礦井田采煤歷史悠久,礦區內沿煤層露頭小煤窯分布較多,根據地質儲量核實報告提供的相關內容和設計人員到現場收集的資料,整合后礦區范圍內煤層露頭線處分布的老窯大多為當地村民季節性開采,現已關閉、封停。大氣降水和老窯水是礦床充水的主要因素,因此,要進一步加強對周邊小窯開采和采空區積水情況的調查工作,在采掘過程中,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則,防止老窯、采空積水對礦井開采的影響。必須對采空區積水進行疏放,并對可能的突水區域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突水,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原中寨煤礦整合改造前開采K1-b、K9煤層,并在K10煤層布置有接替工作面巷道,K1-b煤層開采走向長度平均320m,傾斜長度平均112m,開采總面積約35800m2,采出煤量約8.40萬t,K9煤層開采走向長度平均270m,傾斜長度平均95m,開采總面積約25700m2,采出煤量約4.14萬t,已采范圍最低標高+1875m,礦井在K10煤層布置有1101回采工作面一個,并在該煤層內布置有1102運輸平巷、1102回風平巷掘進頭2個;原仙水溝煤礦整合改造前僅開采K18煤層,開采走向長度平均352m,傾斜長度平均116m,開采總面積約40800m2,采出煤量約12.37萬t,已采范圍最低標高+1755m;原羅家營煤礦整合改造前僅開采K26煤層,開采走向長度平均135m,傾斜長度平均91m,開采總面積約12300m2,采出煤量約1.55萬t,已采范圍最低標高+1850m;原海子灣煤礦整合改造前僅開采K18煤層,開采走向長度平均120m,傾斜長度平均48m,開采總面積約5720m2,采出煤量約1.87萬t,已采范圍最低標高+1860m。
水城縣玉舍鄉中寨煤礦整合后新掘的主斜井、副斜井、回風斜井、+1870m中車場、+1870m軌道石門、一采區甩車場、+1827m運輸石門、+1870m回風石門、輔助回風巷、井底聯絡巷、水泵房、主副水倉已施工完成,現11301首采工作已經進入礦井聯合試運轉,11302工作面運輸順槽和回風順槽兩掘進工作面正在開掘過程中。
礦區所處地勢較高,內無地表河流,地表水系不發育,
二、探水工作情況;
年月日時,11302運輸順槽掘進工作面掘進至122m處時,礦安排進行探放水工作正常施工,探方位為工作面迎頭正前方,圍巖控制范圍,左前方和下側鉆孔探測50m,鉆孔情況干燥無水,正常終孔;在施工正前方鉆孔至26m處時,鉆孔出現涌水,出水時涌水無壓力,但水量較大,水質為無色、透明、無異味,出水時涌出量為13m3/h,出水后涌水量逐漸減少,近壹個月出水情況為正常涌水,涌水量約為3m3/h。
三、水害情況分析
(一)水文觀察情況:
1、經近壹個月鉆孔涌水情況觀察,均為正常涌水量,約為3m3/h。
2、涌水水質:無雜質、無異味,水質透明,被水浸泡區域無水銹,顏色正常。
3、涌水量相對均衡,有變小枯竭趨勢。
(二)水源分析:
1、該工作面現布置在K13號煤層中,沿煤層頂板掘進,現迎頭位置地處原仙水溝煤礦礦界內,仙水溝煤礦開采區域,距原羅家營煤礦和原海子灣煤礦較遠,無威脅。
2、源仙水溝煤礦開采煤層為K18號煤層,距K13號煤層底板間距約為29m,現區域K13號頂部煤層除淺表有采動外,其余尚未采動,但受K18號煤層采動,對上部地層存在破壞情況。
3、現采動區域地表無河流、湖泊,地處分水嶺范圍,無地表水威脅,地層內無暗河通過。
(二)水害分析:
1、根據水文情況分析,水質無色、無味、無臭、無雜質,水質呈透明狀,可以排出老窯水可能;
2、根據涌水情況,水壓較小,水量逐步減小,有存在枯竭趨勢,可以排出水量補給源可能;
3、因原仙水溝煤礦開采K18號煤層位于該區域下部,間距約30m,因采動可能造成地層裂隙,形成導水通道,可能造成地下裂隙水或小窯水滲透;
(三)水害分析結果:
經水文、水質和水源情況分析,該工作面涌出水源為地下裂隙水,涌水通道可能為地層導水裂隙,根據涌水量變化情況分析,無補給水,僅受雨季大氣降水影響。涌水情況對該工作面掘進無大的影響,但因K13號煤層頂、底板巖性松軟,掘進區域內可能存在小斷層、裂隙等構造。必須嚴格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則。
四、采掘工程所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1)必須密切觀察礦井內的淋水、涌水情況,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同時必須堅持“有疑必停”的原則。
(2)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并在井上、下對照圖及采掘工程圖上標出其位置、開采范圍、積水情況、探水紅線等。
(3)針對主要含水層(段)建立地下水動態觀測系統,進行地下水動態觀測、水害預報,并制定相應的“探、防、堵、截、排”綜合防治措施。
(4)井巷在掘進過程中必須先探后掘,掌握前方水文情況,若發現有水患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待確認安全后才向前掘進,并將出水點位置標于井上下對照圖及采掘工程圖上。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點或地段,必須進行水溫、水量、水質等地下水動態和松散含水層涌水含砂量綜合觀測和分析,防止滯后突水。
(5)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出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6)井下和地面排水設施保證完好,所設沉淀池、水溝要及時進行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每年雨季前對礦井防治水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成立防洪搶險隊伍,并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7)對于巷道破碎和淋水段特別加強支護,并采取導水等措施以免淋水直接淋至電纜上腐蝕電纜,巷道排水溝按規定設置并及時清理,巷道要保證排水坡度,對于巷道局部地段低洼集水段要設潛水泵或泥漿泵及時排水。
(8)以后掘進的開拓、準備巷道應根據井下地層情況選擇穩定、淋水小的巖層,盡量避免穿過斷層等構造帶。
(9)要加強水文地質預測預報工作,提前預測和查清采掘工作面前方“斷層、裂隙、陷落柱等構造導水性”的基本情況,以便提前采取針對性的防治水措施。
(10)礦井生產過程中,嚴禁在各種防隔水煤柱中進行采掘,嚴禁破壞各種防隔水煤柱,并加強水文地質觀察和資料編錄工作。
(11)煤礦企業應編制礦區水害防治規劃、年度水害防治計劃和水害應急預案,建立水害預測預報制度。
(12)礦井雨季前必須進行水泵排水聯合試運轉,并編制聯合試運轉報告。
(13)根據防治水計劃及地下水動態觀測查明礦區和礦井中的水文地質條件,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并組織實施。
(14)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小窯情況,并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上標出其老窯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對本礦的采掘情況要及時測量和填圖。
(15)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雨季前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對排水能力要進行核定,各排水系統要組織檢修。
采空區設隔水墻,水溝及時進行清理。
(16)采掘工程要有專人測量,準確填圖,巷道掘進要按設計的中腰線施工,防止誤穿采空區。
(17)采區淺部巷道或采面風巷掘進必須先探后掘,其他巷道做到“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18)探放水必嚴格按《煤礦防治水規定 》執行。
五、探放水安全措施
(1)打鉆前必須明確探水眼的位置、方位、傾角、眼數、孔深,嚴格按探放水設計施工。
(2)打鉆時必須有一名技術員及以上的領導在現場指揮,負責打鉆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等全面工作。
(3)打鉆時必須有一名瓦檢員和一名安檢員在現場,負責瓦斯及有害氣體的檢查和打鉆過程中的安全檢查、監督。
(4)現場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清楚發生透水和各種預兆。
(5)透水預兆:
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鼓或出現裂隙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異狀時,必須停止作業,報告調度室;如果情況危急,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6)打鉆安全措施:
1)按規定安設好鉆機,完善供電系統;
2)打鉆時袖口、腰帶、燈線必須系牢穿好,嚴禁戴手套。
3)打鉆時只能一人操作,嚴禁兩人以上同時操作;
4)更換鉆桿時,兩人要互相配合好,以免傷人;
5)打鉆時嚴禁人員站在鉆機前方及鉆桿兩側,操作人員和附近人員要注意斷釬傷人。
(7)瓦斯管理措施:
1)打鉆期間,工作面必須正常供風,設一名瓦檢員跟班作業,時常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并做好記錄。每鉆進一根鉆桿就檢查一次。
2)在作業地點安設瓦斯報警儀監測瓦斯,瓦斯濃度超過1.0%時,立即停止打鉆,查找原因,但不得拔出鉆桿,及時進行處理。若是接近老窯,要加強通風管理增加風量,處理涌出氣體濃度。
3)在放水完后,也要隨時檢查巷道中的氣體濃度。
(8)放水安全措施:
1)打鉆時,由技術員給定鉆孔方位角、傾角,施工人員嚴格按鉆孔參數施工;
2)不管是那一個鉆孔打透老窯,必須停止鉆孔作業,要等此鉆孔放完后,方可施工其他鉆孔;
3)整個放水過程由技術員監測水量并記錄;
4)水壓大時,必須在探水眼上安裝套管、水閥門,便于調節放水量
(9)嚴格交接班制度,必須在現場交接班,上一班的探水情況必須逐項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10)探放水過程中若發生異常情況時,必須停止鉆進,立即撒出人員,匯報礦調度,但鉆桿不得拔出。及時制定措施進行處理,隱患沒有排出不得進入迎頭作業。
(11)若探眼不到5m就穿透積水區,必須立即撒出受水威脅的所有人員,匯報礦調度和礦總工程師,但鉆桿不得拔出。及時制定措施進行處理,隱患沒有排出不得進入迎頭作業。
(12)打鉆迎頭必須安裝有“風電及瓦斯電”閉鎖裝置,并保證完好、靈敏可靠,探水鉆開關必須使用綜合保護開關。
(13)嚴禁隨意開停局部通風機,臨時停電不得停風。來電后必須檢查開關附近20米范圍內的瓦斯,只有瓦斯濃度小于1.0%后,方可正常起動。
(14)避災和通訊聯絡措施
1)避災線路見避災路線圖
2)其他地點避災線路按各《掘進作業規程》中規定撤離。
3)探放水施工期間煤層本掘進巷放水有可能淹水的其他巷道不準有人作業。
4)通訊聯絡方式:本掘進巷地點電話通知礦調度,由礦調度通知其他作業地點人員或由兩名探放水作業人員親自到其他地點撤離,若探放水作業人員親自到其他地點撤離必須與礦調度聯系得到批準后方可親自去撤離。
(15)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嚴禁無風、微風、瓦斯超限作業。
(16)其他未敘部分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執行。
老窯及采空區分布詳見
1 、地形地質及井上下對照圖
2、 礦井采掘工程平面圖
3、 整合前老井開采范圍分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