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礦生產指揮中心迅速了解輔助運輸事故的發生位置、波及范圍及人員傷亡情況。
(2)礦生產指揮中心立即通知醫院,并按事故匯報流程匯報礦相關領導;
(3)礦生產指揮中心立即安排車輛接受傷人員升井、組織地面急救人員井口待命;
(4)搶救傷員時,必須判斷傷勢輕重,按照 “三先三后”的原則處理。
(5)處理事故車輛,恢復井下交通秩序;
(6)輔助運輸事故擴大引發火災等事故時,按照處理火災等相應應急處置措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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