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概述:
因系統改造,二1皮帶需挖皮帶機頭基礎,并進行預制,為確保安全施工,特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二、規格及要求:
掘挖地點為:自煤倉邊緣向外1.5米,以皮帶中線為中心向下掘挖,掘挖規格為:長×寬×深、5.5m×3.5m×1.2m,(詳見掘挖位置平面示意圖)。
基礎掘挖完工后,經機電科驗收合格后,按照預制混凝土配比進行攪拌混凝土,并進行澆灌。混凝土配比為:水泥:砂子:石子=1:2:3,選用直徑為20mm石子。
三、施工方法及質量要求:
施工基礎時,由地測科提前放好中線,方可掘挖基礎,掘挖基礎時,采用鉆爆放小炮施工法,人工倒折矸石。施工過的基礎坑必須垂直,且表面平整。每次放炮時,用錨網配合舊皮帶對各項設施和電纜進行可靠保護,經瓦斯檢查工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放炮。基礎掘挖合格后,對基礎坑進行預制,混凝土必須攪拌均勻,按比例配置,澆灌基礎時,必須使用振動棒,水灰比適中,確保基礎無蜂窩、干料等現象。
三、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必須由隊技術員對本措施進行貫徹學習,否則嚴禁施工。
2、放炮前,用舊皮帶、舊風門等保護好周圍的皮帶、電纜設施等其它設備。(此項工作有班組長負責落實)
3、放炮時必須放小炮、震動炮,每次放炮不超過5個眼,每眼裝藥不超過2卷,嚴格控制裝藥量。
4、施工時,必須對施工地點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施工,幫上活渣必須及時清理干凈。
5、嚴格執行隊干跟班現場交接班制度,隊干必須在現場指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空班脫崗。
6、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7、每次放炮前必須由當班跟班隊干或班組長電話通知調度室,只有取得調度室允許后方可放炮。
8、放炮前,由跟班隊干負責派專人把口警戒,分別在二1煤倉向上100m處、二1煤倉向下100m處、二1軌道上設備口向外100m處,進行把口警戒,防止人員誤入放炮區,嚴禁放明炮、糊炮。(附把口警戒示意圖)
9、每次放炮前,由班長負責所有人員全部撤到警戒線以外,方可放炮。
10、每次放完炮,必須及時檢查各項設施、設備的安全,確保安全后,方可進行下步工作。
11、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并上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無電器設備的安全地點。
12、裝配起爆藥卷數量必須與當班炮眼數量相符,嚴禁多裝或少裝。
13、裝藥前,首先清除炮眼內的煤巖粉,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裝藥封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扭接成短路,塞入炮眼內。
14、巷道內無雜物,材料碼放整齊,掛牌管理。
15、其它仍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礦井有關規定。
16、本措施自下發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