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相透(貫通)巷道的支護形式、支護狀態、各種設備管線、瓦斯、通風、積水等情況描述,并附平面及剖面圖。
二、安全技術措施
1.中腰線:嚴格按地測科給定的中腰線施工,施工單位自接地測通知書起,區隊設專人及時填圖、掌握貫通剩余距離。
2.防治水:若貫通巷道內有積水時,距貫通20m前應予排除。
3.巷道加固:地測科必須提前給出巷道透口位置,距貫通20m前施工單位在透口處認真進行加固(加固方法、加固范圍)。
4.設備(管線)保護:貫通前要撤除透口位置周圍××m的全部電器設備及各種管線,不能撤除的要采取措施加以保護(明確說明)。
5.通風管理(相透巷道為局扇通風):巷道貫通相距20米(綜掘50米)前,必須停止一頭掘進,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
6.站崗規定(附圖)
7.探眼規定(附三視圖)。
8.探透后爆破要求:明確最大循環進度和最大裝藥量、最小抵抗線。必要時用手稿、風鎬挖掘相透。
9.瓦斯、支護檢查:在貫通相距20m時,掘進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0%以下時及支護可靠的情況下,掘進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10.三人聯鎖說明。
11.措施落實監督:相透當班施工單位、通風區、檢查科、相關業務科室要在現場跟班落實、監督貫通措施執行情況。
12.相透后在通風系統未調整穩定以前的工作安排。
13.貫通聯系的通訊規定
14.其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