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術安全措施、災害預防和安全保證體系
一、安全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并具體實施我公司的ZM71/QEO-CX-2005《安全生產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作業人員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技術制度,配備相應的專職安檢機構和人員,全面執行相關工程安全技術規程,提供施工現場周圍安全裝置、標志和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確保雇員和公眾的生命、健康及財產不受損失。
本工程具體的安全目標為:
自工程開工至竣工,杜絕人身傷亡事故,杜絕重傷事故,杜絕重大機電事故。
二、安全管理體系
為實現安全目標,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者的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工程隊成立以隊長為第一責任者的安全生產組織。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工班設兼職安全員,自上而下形成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施工生產實施全過程安全監控,見表8-1“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圖”、表8-2“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框圖”。安全檢查工程師和工程隊兼職安全員認真學習安全工作的法律和規定,熟悉掌握高空作業、安全用電、機械操作規程、爆破作業、起重作業等項目的安全要求。各級安全檢查人員需經地區勞動部門考試批準,取得政府勞動部門頒發的證件,持證上崗。根據不同施工對象,對重點工程和重點施工工序,制定安全措施、檢查內容,增加安全檢查人員。建立安全檢查和安全會議制度,制定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
三、安全管理措施
1、項目部在施工隊伍進場前應對全體人員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教育,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
2、實行項目安全責任制,并制定安全責任分級負責制,使安全責任落實到人。項目部制定安全檢查制度,配備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統計工作。
3、安監部每月對該工程進行一次大檢查,項目部每旬對該工程進行一次安全自檢。
4、安全檢查中發生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必須立即制止,對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對檢查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進行停工限期整改和經濟罰款,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力的要對有關負責人追究責任。
四、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頂板管理
(1)加強頂板管理,嚴禁空頂作業。
(2)施工中如發生冒頂,必須等頂板穩定后,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安排有經驗的老工人處理,處理前應備齊材料,清理退路,清理過程中應有專人看護頂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