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地面水潰入井下,造成意外事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井口起坡點以下十米,松土層或風化帶必須砌墻劃拱,并填實幫頂。
二、井口位置(包括平峒)必須高出井口附近地面0.5米以上,并在井筒兩邊各挖一條深寬不小于0.5米的排水溝,將井口附近的水引入低洼處。
三、雨季來臨前,必須清理好地面水溝,并在井口存放一定數量的袋裝黃泥,以防山洪爆發時擋水。
四、在雨季來臨之前,應對本礦范圍內的地面進行一次排水溝、塌陷區的全面檢查,并進行檢修疏導,對所有小煤窯的塌陷區及裂隙帶進行充填壓實,容易積水的地點應修筑溝渠排泄積水。
五、每次降大暴雨前、后及降大暴雨時,都必須派專人檢查本礦井范圍內地面裂隙、煤窯塌陷區有無水灌入井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雨季防治水工作應按照礦制定的防排水管理責任制度執行。并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七、一旦地面水潰入井下,地面井口信號工、井口驗身工、通風井的風門看守工必須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礦領導匯報。
八、井下水泵工必須監守工作崗位,堅持現場交接班,并保持水倉有足夠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