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瓦斯現狀
全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為3.24m3/min,相對瓦斯涌出量為 1.45m3/t,采煤工作面絕對瓦斯涌出量為0.91m3/min,確定為低瓦斯礦井。
二、通風管理
1、每月必須編制礦井“一通三防”計劃,通風科全面負責礦井通風管理工作,對通風管理制度及有關通風技術要求的貫徹落實全面工作。
2、各綜采工作面均采用獨立通風系統。
3、礦井通風系統做重大調整時要編制通風系統改造方案及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執行。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工作,反風前必須編制反風演習方案,反風后總結出反風演習報告。
4、必須堅持每十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并做好記錄,根據測風結果及時進行風量調節,確保各作業地點的有效風量滿足需要,風速、溫度、瓦斯濃度及其它有害氣體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禁止無風、微風作業。
5、通風科要每旬對通風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失修巷道及時通知生產調度安排處理,對所有的通風設施要每周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井下所有人員要愛護一切通風設施,在通過風門時,隨手關門,嚴禁兩道風門同時開啟。通過車輛時,嚴禁用車撞風門。
7、有計劃停風必須有停風措施;因停電或其它原因造成計劃外停風的,受停風影響區域內的工作人員要立即停止作業,撤至進風巷。
8、局部通風機因故停風,必須斷電、撤人;恢復通風前,必須先檢查瓦斯;只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 1%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局部通風機附近10m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9、停風區域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且濃度不超過3%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控制風流排放瓦斯,并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必須制定專項排放瓦斯措施,并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三、瓦斯管理
1、瓦斯檢查員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斯查制度,瓦斯查記錄做到井下牌板、檢查記錄手冊、瓦斯臺帳三對口。
2、瓦斯檢查人員嚴格按程序進行交接班。
3、瓦斯檢查地點的設置及檢查次數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每日按程序規范進行瓦斯情況匯報。
4、礦井主扇停電停風,系統風流中瓦斯濃度均小于0.5%時,可直接啟動主扇恢復正常通風。如果瓦斯濃度大于0.5%,應先打開回風防爆門,而后啟動主扇,控制主扇排風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
5、受停風影響區域內的所有地點的瓦斯濃度都低于1%時,方可向該區送電,送電順序是:先高壓,后局部通風機,最后送工作面生產用電。
6、每年進行瓦斯等級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進行礦井瓦斯管理。
7、完善瓦斯檢查制度,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和瓦斯檢查原始記錄、瓦斯牌板和瓦斯日報表“三對照”制度,嚴禁脫崗、空班、漏檢和假檢。
8、入井人員:礦長、工程技術人員、區隊長、通風干部、帶班干部、爆破工、井下流動電鉗工、抽水人員、安檢員入井時,要隨身攜帶便攜式瓦檢儀,對工作地點的瓦斯濃度進行檢查,只有瓦斯濃度小于1%時,方可作業。
9、管好用好瓦檢儀器,定期進行維修,使其保證完好使用。
10、每班至少檢查三次井下各作業地點的通風狀況和瓦斯濃度,所有采掘工作面都須安設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四、綜采工作面瓦斯積聚防范技術措施
1、加強通風,加強通風是防止上隅角瓦斯積聚的根本措施。
2、必須根據規定配足風量。
3、布置單獨的回風道,保證通風系統可靠。
4、綜采工作面,禁止使用擴散透風。
5、及時處理工作面的上隅角積存瓦斯,應向瓦斯積存地點加大風量或進步風速,將瓦斯沖淡排出;必要時要采取排放瓦斯的措施。
6、加強檢查,對于井下易于積聚瓦斯的地方,強化治理,要經常檢查其濃度,盡量使其透風狀況公道。若發現瓦斯超限及時處理。
五、防止瓦斯爆炸、燃燒的安全技術措施
1、禁止攜帶煙草及點火工具下井。
2、井下禁止使用電爐,井下和井口房內不準從事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接焊等工作。假如必須使用,則須制定安全措施,并報上級批準。
3、對電弧、火花也要進行嚴格的治理,在瓦斯礦井應選用礦用安全型、礦用防爆型或礦用安全火花型電氣設備。
4、停電、停風時,要通知瓦斯檢查職員檢查瓦斯;恢復送電時,要經過瓦斯檢查職員檢查后,才準許恢復送電工作。
5、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同時還必須加強對放炮工作的治理,封泥量一定要達到《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決不答應在炮泥充填不夠或混有可燃物及炸藥變質的情況下放炮。
6、為防止機電設備防爆性能失效或工作時出現火花以及放炮產生火焰等引燃瓦斯,《煤礦安全規程》還就以下幾種情況作了瓦斯濃度界限的規定:
①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面個別地點積聚瓦斯濃度達到2%時,要立即進行處理,四周20m內,必須停止機器運轉,并切斷電源。只有在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才許開動機器。
②放炮地點四周20m以內風騷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禁止放炮。
③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騷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④礦井總回風或一翼回風騷中瓦斯濃度超過0.75%時,礦總工程師必須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報告礦務局總工程師。
六、監控系統安全保障措施
1、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至少1人。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計算機、煤礦安全及生產技術等專業知識。
2、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監控系統規章制度,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保證24小時不間斷值班。工作人員按特殊工種管理,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3、礦井應當為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架設供電專線,安裝防雷電接地裝置,配備消防器材等安全防護設施,確保設備完好和傳輸數據準確。
4、安全監控系統應當配備防病毒軟件,實時監測網絡病毒,及時更新病毒庫和客戶端防病毒軟件,并定期備份檢測數據庫信息,確保數據安全。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網絡平臺的設置和參數。
6、故意破壞、損壞、改變煤礦按全監控系統設施,造成安全監控數據上傳中斷或者數據失真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