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水災的主要任務:搶救受淹和被困人員,恢復井巷通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水源、涌水量,加大排水力度,防止井巷進一步被淹和恢復井巷的通風。處理火災任務首先要了解災區情況,突水地點、事故前人員的分布、性質、涌水量、水源補給、水位、礦井有生存條件的地點及進入該地點的通道等,并根據被堵人員所在地點的空間、氧氣、瓦斯濃度、以及救出被困人員所需的大致時間,制定相應的救災方案。
在偵察時,應判斷遇險人員的位置,涌水通道、水量、水的流動線路,巷道和水泵設備受水淹程度,巷道沖壞和堵塞情況,有害氣體濃度及巷道分布情況和通風情況等。對于被困在井下的人員,其所在地點,高于透水后水位時,可利用打鉆等方法供給新鮮空氣及食物;如果其所在地點低于透水后水位時,則禁止打鉆,防止泄壓擴大災情。
發現有透水或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災威脅地點的人員。發生透水事故后,現場及附近人員應沉著冷靜,首先要認真觀察,判斷災情,迅速報告,并用可靠的聯系方式及時向下部水平和其它可能受到水災威脅區域的人員報警,通知他們及時撤離。突水的初期,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現場的材料,采取應急措施進行封堵。在水源情況不明,涌水兇猛,頂幫松散的情況下,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撤往突水地點以上的水平,盡量避免進入突水地點和下方獨頭巷道。撤退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防止被水沖走,如果巷道照明、指路牌被水淹沒,暫時辨不出方向,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撤退,要注意在撤退經過巷道交叉口時,應留設簡易指示標志物,以引起救護人員尋找時的注意。如果出口被堵,無法撤退時,應冷靜、有組織的做好避險工作,等待救援,切忌采取盲目的潛水行為。
礦井透水量超過排水能力,有全礦或水平被淹的危險時,應組織人力、物力強行排水,在下部水平人員救出后,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區放水。如果下部水平人員尚未撤出時,主要排水設備受到被淹威脅時,可用裝有粘土、砂子的麻袋構筑臨時防水墻,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如果透水威脅水泵安全,在人員撤退的同時,要保護泵房不致被淹。排水過程中,要切斷工作面電源、保持通風、加強對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并要注意觀察巷道情況,防止冒頂和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