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采區煤倉巷道已掘41米,達到掘進煤倉條件,經礦領導研究決定采取普通反井法開掘垂直式煤倉,為保證煤倉的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特此制定此安全技術措施:
一、煤倉位置
煤倉下口位于煤倉下山巷道內,上口與西北回風巷貫通。口中坐標為:X=? ,Y=? ,Z=? ,煤倉深度為10米,斷面圓形、直徑3.5米,上、下口直徑2米,煤倉容積約40米3。
二、施工方法及步驟:
1、自下向上掘小反井:
(1)、根據礦技術科給定的中線位置架設抬棚;
(2)、自下向上掘進斷面為Φ=2.0米的小反井,臨時支護為四角木架;
(3)、向上掘進距西北回風巷底板2米處,從上方向下掘透;
2、自上向下刷成設計斷面:
(1)、小反井掘透后,自上向下用鉆眼爆破法刷大成Φ=3.5米圓形斷面;
(2)、刷大過程采用木架作臨時支護;
(3)、進行錨網梁聯合支護;
3、進行永久支護:
(1)、在煤倉下口處順下山巷道方向架設工字鋼雙抬棚,抬住現有工字鋼棚子,工字鋼梁留下下口固定漏斗座空間,對其進行澆筑;
(2)、澆筑煤倉下口前后約5米一段的煤倉下山,澆筑至漏斗座上口時暫停;
(3)、澆筑煤倉的圓錐體部分。提前制作好模板并標號下井,模板固定在漏斗口內木襯上;
(4)、對煤倉壁進行150mm噴漿支護。
(5)、噴漿到上口底板時,用四根礦工鋼安設井字梁,井字梁安設好后,上面進行澆灌。倉上口安置鐵箅子。
三、煤倉規格及質量要求:
1、煤倉掘進直徑3.7米,凈直徑3.5米,沿中線掘進。
合格:巷道中線至幫距離偏差-50~+150mm;
優良:巷道中線至一幫距離偏差0~+150mm;
2、煤倉主體支護方式及規格:
錨桿采用∮20mm長2000mm的左螺旋螺紋鋼錨桿,錨桿間排距為900×900mm,采用200×200×80mm的木托盤及等強鐵托板,樹脂錨固劑使用S2360、Z2360各一卷;采用∮16mm的圓鋼彎制而成的梯子梁;采用1000×5500mm的金屬菱形網;噴槳所用水泥為425號普通硅酸鹽水泥,沙為純凈的河沙,石子直徑不大于15㎜,并用水沖洗干凈,混凝土中水泥:沙:石子配合比為1:2:2,噴漿厚度100mm。
(1)、錨桿
①安裝牢固,托盤、梁密貼壁面,未接觸部位必須背緊背牢。
②錨固力: 130KN;預緊力: 200NM。
③螺母必須上滿上緊,緊固有效。
④錨桿方向與煤倉壁垂直,允許偏差15°。
⑤錨桿外露長度不大于50mm。
⑥錨桿間排距,允許偏差±100mm。
(2)、聯網
①網與網之間搭接長度100mm。
②網片之間用14#鉛絲雙道聯接,間距200mm,鉛絲必須擰緊。
(3)、噴漿
①噴層厚度不小于設計值。
②基礎做到實底,其深度不小于設計。
③表面平整度≤50mm。
(4)、煤倉上、下口采取澆筑混凝土,配合比:水泥、砂、石子比例為1:2:4;澆筑厚度500 mm。
①混凝土必須配合比例合理,并攪拌充分;
②混凝土澆注前,用清水將其沖刷干凈;
③澆注時,必須用機械震搗結實,混凝土標號不得低于20號。
四、安全技術措施
1、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1)、采用楔型掏槽,全斷面一次引爆的爆破工藝。
(2)、掘小反井及刷大斷面時,打眼前,要照中線,按中線要求點炮眼位置。
(3)、打眼前必須進行敲幫問頂,并落實專人負責,找掉周幫的活矸。打眼期間專人負責觀察安全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止打眼工作,并立即進行處理。
(4)、打眼刷大斷面時,每打一眼都要及時用木撅將炮眼堵嚴,打完炮眼后統一裝藥,嚴禁邊打眼邊裝藥。
(5)、放炮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領藥、制作引藥、裝藥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箱內并加鎖保存。
(6)、放炮前,班組長要安排專人站崗截人,站崗警戒位置在煤倉下口里外各50米的位置,放炮前,人員、設備、炸藥、工具等全部撤到安全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7)、放炮工作只能由放炮員擔任,放炮器材由放炮員隨身攜帶。放炮母線要隨用隨拉,嚴禁長期懸掛在巷幫及井壁上。
(8)、炮眼封泥必須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余部分要用黃土填滿封實,嚴禁用煤粉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代替。
(9)、放完炮后。只有待炮煙全部吹散后,班組長先檢查工作面頂板、周幫、瓦斯、瞎炮、殘炮等情況,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工作面工作。
(10)、對拒爆、殘爆炮眼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條款要求進行處理。
(11)、放完炮后,檢查小反井井字型木架的穩定性,有失穩或崩壞的方木要及時加固或更換。崩落到木架上的浮矸要及時清理干凈。
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由區隊長負責組織、技術員(編寫人員)負責傳達批準的該措施,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并在措施上簽字后方可下井工作。
(2)、施工前,應提前按設計要求,安設局部通風機接好風筒,準備好各種支護材料。
(3)、所有施工人員都必須堅持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找凈周幫和正頂上的活矸,找周幫及頂工作要由兩人配合作業,一人觀望,一人找頂。找頂時要使用長柄工具站在有效支護的安全地點,由輕而重,由下向上逐片進行。
(4)、掘小反井及刷大斷面施工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打眼放炮,遇到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及時修改爆破要求,打眼是必須站在臨時工作臺上操作。
(5)、掘小反井擺木架用的木頭長2米,直徑為不小于180毫米的優質木料,接捉處固定牢固。木架空幫不得超過1.8米,木架與巖幫之間均用木板和木楔背牢。嚴格按正規循環作業,杜絕空頂空幫作業。
(6)、倉上口封口盤的行人口、下料口、活頁翻門,除行人、提升物料、放炮通風外,其余時間必須處于常閉狀態,整個煤倉施工期間,上口安排專人負責警戒,現場交接班,只有倉內停止作業后由班長撤除警戒。
(7)、煤倉上口人員在封口盤2m范圍內附近作業時,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將雜物、工具、矸石等誤入眼內。
(8)、倉內所有作業人員均需佩戴安全帶。安全帶一端系在施工人員腰上,另一端固定在倉壁錨桿或人行爬梯上。從人行爬梯上、下人員均應系好保險繩,保險繩的長度隨眼的深度作適當調整,眼上口由兩個責任心強的人員控制保險繩,并隨人員的上下而調整保險繩的長度。
(9)、安全帶、保險繩每次使用前,都要認真檢查,以防過度磨損造成防護失效。
(10)、反井貫通后應及時封蓋、防止掉物傷人或人員誤入造成事故。小反井施工結束后,從上往下刷大斷面時,煤倉上口必須蓋嚴,煤倉上口周圍的浮矸要徹底清理干凈,打眼時應在小井上蓋上木板,以確保下面施工安全。
(11)、煤倉刷大斷面施工期間,煤倉上口不得有任何人做任何工作,煤倉上口的行人通道口只有在人員上下時方可打開,其他時間要關好蓋嚴。
(12)、架設的木棚、木架所使用圓木應為無腐朽、無斷裂的優質圓木,每棚、每架應采用扒釘扒牢。
(13)、架棚后應對以下項目進行檢查,不合格時應進行處理。
①梁和柱腿接口處是否嚴密吻合;
②支架是否按規定背緊、背牢。
(14)、背頂材料要緊貼頂板,不得松動。梁腿接口處的兩肩必須加楔打緊,背板兩頭必須超過梁(柱)中心。
(15)、溜子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①溜子運輸要搞好文明生產,溜子兩邊浮煤清至與溜子底平面平,溜子挖好回頭煤坑,機頭、機尾打好壓柱,防止機頭、機尾翹起傷人。停機后,必須切斷電源,開關手柄打零位。
②溜子鋪設平直,刮板要求齊全,運轉良好可靠。
③溜子司機必需經過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④巷道內物料要碼放整齊,不同材料要分類碼放,不得亂扔亂放,并掛好材料牌。
⑤溜子緊鏈時,必須使用緊鏈器,掛鏈人員與開溜子人員配合好,其它人員要躲開機頭機尾附近。運輸過程中若發現有異常聲音時,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好后方可開機。
3、“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
(1)、風筒距巷道迎頭最大距離不超過5米。反井放炮時風筒撤下來用8寸塑料管拱風,反井施工時風筒或塑料管要采取措施固定到井壁上。
(2)、風機必須安裝風電和瓦斯電閉鎖裝置,嚴禁設備失爆。
(3)、因停電、檢修等原因造成停風時,不能馬上恢復通風的,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將祥情報調度室。恢復通風工作必須由通風專業人員進行,施工單位人員聽從指揮,未經瓦斯員同意,任何人禁止進入工作地點。
(4)、瓦斯員必須執行巡回檢查和請示報告制度,每班檢查不少于兩次瓦斯濃度,并認真填寫瓦斯牌板,做好瓦斯記錄。
(5)、爆破地點附近20m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或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 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體積大于0.5m3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 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6)、其它按《煤礦安全規程》第136、138、139、141條規定,及礦有關瓦斯、通風的相關規定執行。
(7)、工作面實行濕式打眼,用水泡泥和炮土封填炮眼、放炮噴霧等綜合防塵措施。煤、巖塵要定期清掃,防塵措施齊全有效,緊跟迎頭,另外各轉載點防塵設施必須保證能夠有效使用。
(9)、所有工作人員應愛護防塵設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帶齊個人防護用品。
(10)、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報告礦調度室。
采區煤倉掘進安全保證措施
1、嚴格執行領導跟班制度,施工隊長及相關領導必須現場跟班指揮,加強現場管理。
2、帶班隊長是當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必須現場指揮,一班三匯報。搞好現場安全確認,時時對工作地點的情況進行檢查、處理,保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3、技術科必須及時正確給出開口位置及方向等,施工過程中保證嚴格按中、腰線施工。
4、當班發現問題時,帶班隊長要及時組織當班人員進行處理,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5、施工過程瓦斯員、安全員必須現場跟班,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堅決制止,有權停止一切危險工作并撤出人員。
采區煤倉掘進強制執行措施
1、技術措施在施工過程中,現場技術人員和工作人員必須按措施內容執行。如措施內容與施工現場情況不符,工作人員要及時反映,以便對技術措施進行修正。
2、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規定進行操作,如出現“三違”現象,必須停工,然后交安全管理科處理。
3、帶班隊長必須盯在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4、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時,立即停工處理,并向領導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