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區區長是抽放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抽放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編制、修訂(編)本區及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規劃、規章制度
2.參與制定礦安全生產規劃及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參與制定并落實礦“一通三防”管理相關制度。
3.組織制定并落實本區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
4.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
四、推廣應用先進技術、裝備和工藝
5.推廣應用鉆探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組織鉆探專業重點課題攻關。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一通三防”技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
7.督促本單位落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規程、措施;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督促落實鉆探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8.參加礦調度會,匯報鉆探異常情況,提出問題處理意見或建議。
9.落實管理人員下井跟帶班制度,排查井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參與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0.參與實施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實施礦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及善后工作。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八、考核安全生產工作
12.貫徹執行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制定并落實本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
13.負責定期向本部門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職工代表的監督。
14.配合上級事故調查工作,落實調查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
15.履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